维权人物

广西律师被冤判七年 在监狱遭暴力殴打

【大纪元6月6日讯】(大纪元记者谢正华综合报导)广西南宁市律师刘中山于二零零六年被非法绑架并被判重刑七年,被送往宾阳县黎塘监狱非法关押迫害。三年来,多次遭到狱警和犯人毒打,无奈下绝食抗议。

刘中山,男,一九七二年生,湖北荆州市人,一九九三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律师,就职于广西南宁鼎峰律师事务所。

二零零六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共“两会”期间,刘中山三月八日晚发法轮功被迫害真相资料,在区首府被南宁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察绑架,劫持到南宁市第一看守所。

二零零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中共法院非法开庭一审,以莫须有的“利用×教妨碍法律实施”罪名对刘中山非法判重刑七年。刘中山提起上诉,大约二零零七年一月,中共法院非法二审,仍维持原判。刘中山拒绝在判决书上签字。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三日,刘中山家属赴南宁看望刘中山,遭到第一看守所警察拒绝。三月十四日,刘中山被劫持往宾阳县黎塘监狱所谓“标准化”监区七监区非法关押。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当受到犯人暴力威胁,刘中山找警察时,却引来暴力毒打,差点连性命不保。该监区管教韦某公然操起凳子砸刘中山,而且指挥群警毒打,致使刘中山多处受伤,鲜血湿透了衣裳,满地是血。

打完后,他们害怕暴露,指使犯人销毁血衣,冲洗血迹。韦某公开叫嚷“即使刘中山出去了,我也要找人打。”甚至有个才分来不久的年轻带班警察都在二号房(该监区专用禁闭室)门前叫嚣:“凳子只要没有砸死人,就不算什么事,只要不打死人,就不叫违法”。并扬言:“告到哪里去,都没有用,司法厅也管不了我。”

二零零九年一月一日,新年的第一天,该监区教导员许某用暴力强制刘中山下跪,并指使他人打刘中山。

二零零九年一月八日,警察指使以犯人梁业治为首的犯人多次毒打刘中山,并非法禁闭刘中山一百多天。犯人梁业治毒打刘中山后不仅没有受到任何处罚,该监区还给梁业治呈报减刑。非法禁闭期间,犯人们限制刘中山上厕所、洗澡、讲话,甚至严格禁止刘中山书写一个字,不许使用纸和笔。

由于警察树立的梁业治的负面带头作用,使钟坚、劳厚言、邓世言、陆增文、梁光鸿等犯人进一步迫害刘中山,拒绝带刘中山上厕所,每天只许刘中山早晚各一次上厕所,刘中山提出要见监狱领导,他们根本不传达,并禁止刘中山和二号房任何人讲话。劳厚言还公开发誓:“即使加刑,把牢底坐穿,也一定要把刘中山的头打爆。”

二零零九年三月十日上午八时,陆增文诬陷刘中山冲二号房,挑拨并伙同劳厚言、邓世言、梁光鸿、钟坚殴打刘中山。二号房值班的两名“维纪员”都没有说刘中山违规的情况下,劳厚言以栋长身份,命令二号房值班犯人将房门锁打开,冲进来,将刘中山按在地上毒打。

钟坚不但不制止,反而用手打刘中山,帮助将刘中山打倒在地。邓世言用凳子猛砸刘中山的脚踝、脚背、膝盖、腿骨,其他人猛踩刘中山的身子,刘中山大声向二号房值班维纪员呼救,陆增文制止值班人员上前劝阻,并在旁边大声喊打,最后,值班犯人实在不忍看下去了,小声叫他们不要再打了。他们根本不理会,内值警官来了,看着他们打,也不制止。当刘中山向警察反映呼救时,某警察反而质问刘中山到底想干什么,最后致使刘中山的脚被打肿,腿打跛,鼻出血,胸肋骨受伤。直到近两月后的五月六日,刘中山的家属去看他时,仍然伤痕累累。

刘中山绝食绝水两天两夜,直到三月十二日该监狱副监狱长来七监区检查工作时,劳厚言将窗户关上,试图阻止刘中山控告,刘中山冒死向副监狱长反映两个多月来被多次毒打的情况,然后恐怖氛围才稍稍改观一点点。

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刘中山多次要求向检察院控告狱警及犯人的犯罪行为,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四月下旬,刘中山又绝食约五天五夜,因害怕出人命,狱警大约在四月二十九日晚,才将刘中山绝食之事告知宾阳县检察院监管科长陆建光。陆建光于四月二十九日晚十一点多钟赶到黎塘七监区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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