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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高县服务站协助 2外配取得居留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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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守国高雄县9日电)“终于取得居留权!”高雄县缅甸、泰国外籍配偶持泰国假护照入境,被查获注销,也丧失台湾居留权,经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高雄县服务站协助,终于再度取得居留权。

37岁李姓女子是缅甸人,民国83年嫁到高雄县林园乡,持伪造的泰国护照入境,取得居留权,民国96年3月间到泰国办事处办理护照延期被查获而注销,居留权也丧失。她向高雄地检署自首承认是缅甸籍,获不起诉处分。

此后李姓女子过着无身份的日子,也无法找工作贴补家用。4名子女中2人在高雄县凤山早期疗育中心疗育,经社工人员转介到入出国及移民署高县服务站协助。

移民署高县服务站、专勤队及县府社会处协调,决议联络泰国办事处再确认李姓女子国籍问题。移民署高县专勤队今年3月底到泰国办事处了解,确定李女无法办理泰国护照,泰国办事处也无法协助代办缅甸护照。

移民署高县服务处调查,李姓女子婚姻属实,且须照顾2名重度身心障碍子女,已无法办理泰国或缅甸护照出境,仍依移民法第16条第2项规定专案核可李女办理无国籍外侨居留证。

高县燕巢乡41岁泰国籍配偶段姓女子,是泰国边境国军后裔,民国85年嫁到台湾,也是持泰国假护照及证件入境,取得居留权,民国92年申请规划入籍时被发现假护照,护照、居留证全被注销。她向高雄地检署自首,获不起诉处分。

段姓女子育有2名子女,先生工作不稳定,因无身份而无法工作贴补家用,县府社会处社工人员协助处理家庭经济问题时发现,转介移民署高县服务站处理。

段姓女子则在取得泰北中华民国国军后裔证明,符合移民法规定,移民署核准办理无国籍外侨居留证。

李姓、段姓女子6月底取得台湾居留证,兴奋不已,感谢政府对她们的关怀、支持,多年来非法居留的重担终于可放下,可跟家人在台湾一起奋斗、打拼。2人居住台湾满3年后可依法申请规划入籍。

移民署高县服务站表示,在台而无法取得居留权的问题颇多,每个个案状况与背景不同,能否适法也不相同,目前移民署各服务站都设有移民辅导人员,直接关怀新移民居、停留适应情形,欢迎新移民家庭如有相关法令问题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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