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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业者:再生能源收购费率低 与国际差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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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22日电)经济部能源局24日将召开再生能源收购费率听证会。对于政府提出的趸购费率,不论风力、太阳能业者都觉得跟预期相差太大,认为至少要符合一般国际水准。

对于收购费率,太阳能电池厂益通总经理郭俊华说,他只能无奈以“不满意”形容,毕竟,至少应该接近国际水准吧。

风力发电业者台汽电副总经理吴宏能进一步指出,目前订的风电电能趸购费率每度为新台币2.1826元,但跟国际相比,差距实在不小。

他说,美国每度约2.6元,且奥巴马政府为鼓励风电发展,正研拟提高30%补贴鼓励政策。日本更高,达3.2元到3.6元,且政府补贴建厂费用30%。

他也表示,韩国也有2.9元,泰国、意大利更高达5.8 元与6.5元,其他欧洲各国则有4元到4.4元左右的水准。连中国大陆,都有2.4元到2.9元。

吴宏能还说,依据能源局研究,台湾研究具投资效益风场可分为3级,其中第一级平均风速约1秒7到8米(年运转小时约3000小时),第二级平均风速约1秒6到7米(年运转小时约2500小时),第三级平均风速约1秒5到6米(年运转小时约2200小时)。

他说,其中,第一级及第二级场址大都已由台电或民间业者开发,第三级风场为范围最大,也是未来主要推展目标,因此,应以第三级风场为基准设算趸购电价。

“再生能源发展条例”明订,“为鼓励与推广无污染之绿色能源,提升再生能源设置者投资意愿,趸购费率不得低于国内电业化石燃料发电平均成本”。

不过,草案公告的电价2.18元,远低于台电97年化石燃料发购电加权平均每度燃料成本2.76元。

吴宏能指出,不论与世界各国比较,或未来开发风场风速资料,以草案公告的电价,并不具投资效益,实在难以吸引业者投资,这也代表,政府发展再生能源目标将无法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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