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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阳能业者:趸购费率应考量投资回收年限

【大纪元9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30日电)经济部研订再生能源趸购费率,台湾太阳光电产业协会日前邀业者与能源局代表会谈,提出趸购费率须优于现有50%设备补助条件,且以7至10年为投资回收期计算,才能吸引投资。

这场会议有茂迪、益通、绿能、奇美、友达、旭能、有成、金华成、冠宇宙、联相、聚恒与昱晶等12家太阳能相关业者参与。

业者提出几大诉求,包含新的太阳光电“趸购费率”必须优于现有的“50%设备补助”,也应考量合理回收年限与投资回收报酬率,才能符合“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奖励并吸引投资,促进产业投资回收效益。

太阳光电协会表示,设置太阳光电系统应以7到10年投资回收为基本需求,才有设置诱因,这也是取得金融机构融资的必要性条件。

协会表示,尽管太阳光电系统可使用20年,但若以20年为投资回收期限计算,无法吸引设置意愿,毕竟对于有心投入节能减碳的热心企业与个人,银行承作贷款的可能性几乎是零。且能源投资非一般工业产品,生产制造可快速回收。

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若有足够设置诱因,国内太阳光电将更加活络,不仅能让系统厂商在国内有足够的练兵机会、建立自主技术能量,也能降低系统设置成本。

太阳光电设置费用目前仍无法与传统化石能源竞争,业者表示,以德国为例,透过融资体系,让民众可以经由银行体系取得贷款,直接提升装置意愿,业者投入资金约10到12年可回收。

太阳光电协会建议政府除了提升趸购费率外,可利用“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设立太阳光电设置融资专款专户,提供有设置意愿者融资方便性,降低资金成本。

太阳光电协会也主张应有不同趸购费率设计,以奖励多元不同型式的太阳光电创新应用,让硅晶太阳电池、硅薄膜太阳电池、CIGS薄膜太阳电池等不同材料发展的太阳电池元件应用及技术发展,在台湾市场均有良好发展空间,达成内需市场为国内新产品验证功能,拓展国际市场。

此外,近期全球金融风暴影响,市场需求不振,系统业者为争取订单,设置价格偏低。

太阳光电产业协会表示,虽选用的太阳电池模组国际价格也大幅下降,目前约每瓦 2.3美元,但整体系统设置成本地缘性密切,也与单一企业竞争力息息相关,包括工事费用、资金贷款能力、土地成本,及其他组件购置能力等。

协会表示,计算趸购费率的设置成本参数,选用的样本应依正常市场发展所需成本为取样,剔除极端市场价格,配合维运费约占3%到4%,可得较合理性的计算结果,作为选择趸购费率的重要参考。

太阳光电产业协会表示,业者愿意配合行政院的“绿色能源产业旭昇方案”,但必须在太阳光电具诱因的趸购费率设计奖励下,加上产业政策的导引,才能营造产业发展的良性空间,提升国内市场洁净能源使用,建立产业技术能力布局全球市场的竞争力。

对于能源局的努力沟通并协助业者技术提升,太阳光电产业协会也给予高度肯定,并盼能采纳业者心声,共同营造台湾再生能源太阳光电发展的永续环境与成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