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监督百余亿善款 莫让爱心付东流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卢太城台东县9日电)88水灾让默默在社会各角落的爱心涌现,各界募款所得接近150亿元;不过,至今仍看不到完善的使用计划和有效监督,这笔汇集的爱心,恐怕会和莫拉克的洪水般流入大海。

人间处处有爱,为了保障捐款人权益和妥善运用社会资源,民国95年5月17日公布“公益劝募条例”,一方面也藉由条例,有效管理劝募行为。

8月8日莫拉克台风无情的洪水,带来莫大灾害,条例公布实施后,首次碰上全国性的灾害募款。根据内政部截至9月8日统计,有关88水灾政府发起劝募单位23个,募得57亿1464万元,民间团体有40个,募得92亿598万元。

扣除无需申请许可的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共募得149亿2062万元。这笔庞大的经费,代表着社会各角落的爱心;但是,包括募款行为、计划、使用,均缺乏有效管理。

根据劝募条例第7条,劝募团体基于公益目的募集财物 (劝募活动),应备具申请书及相关文件,向劝募活动所在地之直辖市、县 (市)主管机关申请许可。在申请的文件中必须清楚的登记募款时间和金额,以及使用计划。

但是,这次莫拉克台风的募款,大部分都是跨越县市的募款,却仅向地方政府登记,未向内政部登记;再者,已经募款超过半个月,尚未提出募款的使用计划,有的甚至已经超过募款金额还继续劝募。

另外,根据劝募条例第13条,劝募团体应于邮局或金融机构开立捐款专户,并于劝募活动开始后7日内报主管机关备查。

查阅内政部的公益劝募管理系统登记的劝募单位,许多劝募团体并未开立捐款专户,而是沿用该单位原有的捐款账户,尤其是公家机关。许多县市政府打着“88水灾”相关事件募款,但是除了内政部、台北市、高雄市、桃园县、澎湖县申请专户外,其他县市政府都未申请专户,仅使用县市政府原有的“社会救助金专户”,将来经费的使用就不局限在这次风灾。

再者,根据劝募条例第16条,劝募团体收受劝募所得财物,应开立收据,并载明劝募许可文号、捐赠人、捐赠金额或物品及捐赠日期。许多劝募团体如果没有开立收据,又没有设置专款、专户,这些匿名的善款恐怕难以追踪去向。

8月9日之后有团体展开劝募活动,至今已经届满1个月,63个政府、民间团体总共募得将近150亿元的善款,除了募款行为出现严重瑕疵外,也没有看到完善的使用计划;甚至,在内政部社会司公益劝募系统的“莫拉克灾区需求暨认养”区内,看不到有劝募团体认养灾区。

恶水无情,人间有爱;这次莫拉克台风社会各角落隐藏着无限的爱心,让人感动。内政部应该有效的管理、监督善款运用,否则这些爱心,就会像无情的洪水流入大海。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