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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重建費 原民部落逾17億

提報逾35億僅核定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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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縣府向原民會爭取莫拉克(八八水災 )災後重建經費,提報逾35億元,雖僅獲核定一半,但17億餘元已是原民會總復建經費的3分之1,遠超過其他原住民鄉,為加速復建進度,分由交通局、觀光旅遊局、水利處等單位發包施作。

民政處長吳芳銘表示,為協助阿里山鄉辦理「莫拉克」災後重建工作,積極查報並爭取原民會寬列嘉縣原住民部落重建特別條例復建經費,經審查核定簡易自來水工程1.799億,佔原民會該項總經費5.08億元的35%﹔聚落基礎復建工程2.521億、聯絡道路復建工程13.452億,也各佔34%以上。

吳芳銘指出,莫拉克重創大阿里山地區,災情可說是空前慘重,不僅道路柔腸寸斷、主要橋樑被沖毀20座,自來水管線更是全部癱瘓,嚴重影響山區鄉親生活,但龐大復建經費,非地方所能籌措,端賴中央大力協助。

嘉縣向原民會提報148件工程、總預算35億餘元,結果獲核定17.77億餘元,為加速規劃、發包進度,民政處依工程屬性,情商交通局、觀光旅遊局、水利處、工務處等單位協助,分工合作早日完成復建。

撥款方式汛期前難完工

但美中不足的是,原民會補助款核定並未細分,採總額核撥,致多數補助款都超過5000萬元,依規定必須送交公共工程會審核、實地勘查,如此一來,曠日廢時,很多工程都無法趕在汛期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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