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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保障兒童權益 家扶基金會籲保險法修正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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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5日電)家扶基金會今天表示,保險法107條修正後,不少保險公司擴大解釋,暫停販售團體旅遊平安險、意外險給未滿15歲者,導致許多扶助弱勢兒童活動無法進行,籲政府應擬定配套措施。

家扶基金會處長翁慧圓受訪表示,因幾起家長為領兒童死亡給付,而害死孩童的社會事件影響,政府修正保險法第107條。她說,原本修法原意只是不能販售兒童保險,但不少保險公司卻擴大解釋,連未滿15歲的兒童意外險也不販售。

翁慧圓說,家扶基金會屏東泰武、三地門八八水災重建工作站,原本預計於2月9日帶領30名因八八水災受災的學童到宜蘭與家扶中心的孩子進行才藝交流的活動,讓這群受災的孩子暫時脫離災區與安置的環境,沒想到卻因無法投保旅遊平安險,必須放棄意外保障的權益,也讓災童的家長、承辦的社工人員陷入兩難。

翁慧圓指出,保險法第107條原本的修法美意在於避免父母為保險金而殺害兒童的悲劇,沒想到,新法實施後,卻為社福團體帶來困擾,保險公司暫停販售未滿15歲兒童少年被保險人的人壽保險及傷害保險契約,影響學生團體保險,也影響社福團體寄養家庭兒童團體意外保險、弱勢兒童輔導、教育及育樂活動團體旅遊平安保險或意外險等。

她指出,基金會擔心接下來可能還有更多為貧困弱勢孩子辦理的輔導、教育、育樂營隊活動,甚至為寄養兒童、早療兒童提供的個別與團體療癒,也可能因此面臨停辦的困境,因此,呼籲政府單位快點擬定配套措施,讓貧困弱勢孩子的權益不要因為當初的修法美意而被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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