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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公布選舉新法 箝制民主人士參政

【大紀元3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黃怡安綜合編譯)緬甸軍政府10日頒布新的選舉辦法,進一步阻撓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及反對派人士參與選舉。評論者認為,軍政府的舉措使得新法令下的選舉成為獨裁者掩蓋事實的工具。

據英國廣播公司(BBC)報導,緬甸軍政府10日公布了部份的《政黨登記法》,法令中規定,凡被法院定罪的人都不得參加選舉。

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曾在1990年的選舉中獲勝,但此後,軍政府便羅織各種罪名軟禁這位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她所屬的全國民主聯盟( National League for Democracy)副主席丁吳表示,這項針對翁山蘇姬而來的政治舉措「太過份」。

全民盟發言人那溫表示,這並不是壞事。全民盟必須對新法做出「明確回應」,但尚未具體說明。

「法律是為了保障憲法。但當他們(軍政府)要求我們遵循一個我們不能接受的憲法時,就會是一大問題。」

BBC記者說,全民盟有兩個選擇,一是放棄他們的領導人參與選舉;二是退出選舉,拒絕在已被設定好的程序中起作用。遊戲規則很清楚,問題是誰會配合演這場戲。

報導中分析,緬甸憲法規定有外籍配偶者不能擔任公職,這已使得有英國籍配偶的翁山蘇姬即使當選亦無法上任,而新的規定進一步限制她帶領政黨或以任何形式參與選舉。

另一項規定是宗教人士及公務員不得加入政黨。而在2007年,緬甸社會抗議軍政府統治的民主示威活動中,僧侶扮演了重要的角色。

在新的選舉法中,軍政府將指定負責這次選舉的選舉委員會成員。評論認為,新法規是軍政府為左右選舉而鋪路,選舉成為軍政府掩蓋獨裁事實的手段。

軍政府的舉措與美國、歐盟、東南亞國協要求當局實施真正民主選舉的呼籲完全背道而馳。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克勞里(Philip J. Crowley)對此重申懷疑選舉的可信度。

「我們呼籲當局開始真正的對話,做為邁向可信選舉的第一步。我們十分關切緬甸當局在沒有與民主團體、少數民族領袖進行嚴肅對話的情況下,單方面公布選舉辦法的決定。我們質疑預計在今年舉行的選舉有多少可信成份。」

依規定,所有政黨可從星期一開始的60天內,向選委會登記參選名單。選舉的日期以及另外3項新法規則尚未公布。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