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工會太少 勞團籲政府鼓勵籌組

【大紀元6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8日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工會法修正案,但現存產業工會數量約950家,約佔可合法籌組工會數的3.3%,高科技產業甚至沒有半家有成立工會,勞團今天呼籲政府以措施鼓勵籌組。

工會法修正案大幅鬆綁工會籌組限制,不過,鑑於以往有勞工帶頭籌組工會,卻往往被雇主減薪、調職、裁員,訴訟爭取權益又曠日廢時,勞團發現,雖然依工會法規定「30人以上企業可籌組工會」,許多企業、產業勞工對籌組工會仍興趣缺缺。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單一勞工無法對抗雇主,勞工唯有團結才能與雇主抗衡,甚至與雇主談判團體協約;新修正通過的工會法,已大幅鬆綁舊工會法框架,但許多勞工對「工會」概念模糊,他建議勞委會應對勞工宣導,並尊重「工會自主」,子法應朝寬鬆方向制訂。

孫友聯說,因經濟不景氣及法令限縮勞工籌組工會權利,台灣的產業工會數量持續減少,1992年還有1310個產業工會,到去年僅剩947家,建議勞委會擬定措施鼓勵勞工籌組工會。

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謝創智說,台灣合於法令可籌組工會、員工人數30人以上的企業約3萬家,現有的產業工會數(不含職業工會)約佔可合法籌組工會數的3.3%,明顯偏低。

謝創智表示,若以產業區分,「高科技產業沒有一家有勞工組成工會」,甚至出現在大陸協助勞工籌組工會,台灣卻打壓勞工籌組工會情形。

對於現有產業工會數量偏低,勞委會勞資關係處說,工會是勞工監督管理權行使是否過當、違法的組織,就算公司福利很好、將勞工當成家人照顧,工會還是有必要存在,因為「難免還是會有管理幹部專權、過度行使管理權情形」。

對多數勞工不明白工會組織及工會能幫勞工做什麼,勞委會表示會加強宣導,近期也會開會討論以何種措施鼓勵勞工籌組工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