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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保護法
【大紀元2011年0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耿豫仙台北報導)50元一個補獸夾能讓一隻流浪貓、狗殘疾終身,甚至死亡。台灣補獸夾犯濫,扼殺生命多次遭立委、議員、環保團體要求管制,動物保護團體照生會協會表示,已與農委會及五金工會協議管制販賣,商家出售前應要求購買者出示當地動物防治所的核准文件。
照生會(貓狗119)6日聯合立委田秋堇召開記者會,田秋堇說,澳地利一位小女孩遭補獸夾夾斷腳事件,全國嘩然,禁用補獸夾。我們不希望台灣也發生類似事件,也不希望用在這些無辜貓狗身上,如果不能達到禁用,至少也要登記。
記者會上一張張被補獸夾夾得血肉模糊、深見白骨的四肢,有的已截肢,有的萎縮不見腳掌。照生會總幹事小卡說,這些狗貓看到補獸夾四肢會不由自主縮起,不敢正視。
盡管「動物保護法」第14條已明文規定,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使用獸夾等方法捕捉動物。依法主管機關可拆除或銷毀,違者可處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罰款。農委會動保科科長林宗毅表示,補獸夾散落四處,要能具體證實行為人是執行的困難,但遭罰的還是有。
五金工會總幹事王文進表示,補獸夾利潤很薄,賣的不多,多在中南部。對於配合督導販賣,王文進認為效果不大,製造的源頭禁止才是解決之道。
林宗毅表示,販售商家勸導或購買人要出示防治所的許可證,雖不能禁絕,但還是有防範的效果。他也表示,從製造廠截斷供貨是可行,但農委會非主管單位。
照生會將於8日將舉行「動保白玫瑰」絕食祈福抗議活動,列出六大訴求,成立動物防虐警察機制;禁止隨意販賣補獸夾;修法,加重虐待、棄養動物刑責;授予動物救援車合法路權;取締不合法繁殖場,結紮代替撲殺,認養代替買賣;鶯歌殺狗案件判決不公,要求板檢尊重動物生命,公平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