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按摩工作開放 視障者憂生計

人氣: 16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1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9日電)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排除明眼人從事按摩業的規定,3年前經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認定違憲,明眼人從事按摩業於今年11月起合法化,花蓮視障人士憂慮生計受嚴重衝擊。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護法的前身「殘障福利法」,訂有排除明眼人從事按摩業的規定,2008年經大法官會議解釋認為這項規定違憲,至遲須於3年內失效,明眼人從事按摩業於今年11月起合法化。

花蓮縣按摩業職業工會理事長張振乾今天指出,政府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確實已衝擊到盲胞的生計,尤其是現在景氣還不是很好,盲胞在明眼人的競爭下,大家都苦不堪言。

雖然明眼人從事按摩業於11月才合法化,但開放至今才1個多星期,盲胞已經明顯感受到生意減少。

張振乾說,盲胞到飯店或旅館為客人按摩,必須搭計程車外出,經營成本比明眼人還高,所以提供給旅館櫃臺的抽成自然比較少,旅館業者在賺錢的考量下,已不太願意找盲胞,而是比較常找明眼人。

在住處從事按摩業超過20年的盲胞阿銘,也感到生意大不如前,他說,以前常有客人上門按摩,甚至是夫妻一起來,或兒女帶老父、老母來按摩,但是現在等一整天,也沒幾個客人。

張振乾表示,視障人士屬於弱勢族群,能夠從事的工作很有限,當初就是為了學一技之長才努力學習按摩賺工錢,而明眼人從事按摩業,可以有龐大資金蓋豪華的硬體,吸引客人上門按摩消費,視障者在這種競爭下根本沒有生存的空間。

張振乾呼籲政府,在開放明眼人從事按摩業的同時,也應關心視障人士所遭遇的困境,儘速研擬相關措施輔導視障人士解決問題。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