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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申請居留台程序將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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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8日電)為吸引外籍優秀人才,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入出國及移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外國人持「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有效證件來台,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行政院長吳敦義表示,民國111年起,國內人口將步入零成長階段,如何引進優質人才填補國內生育缺口,是政府未來移民政策的重要課題。

吳敦義說,適度放寬無戶籍國民入國程序、國人海外出生子女停居留限制、簡化外國人辦理居留程序、強化跨國婚姻媒合業務的管理等,是現階段重要工作。

目前外籍專業人士來台工作,需先向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申請工作許可,再向駐外館處申請居留簽證,來台後持憑證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申請作業繁瑣。

為吸引全球外籍優秀人才來台,簡化外籍人士來台申請作業,草案增訂外國人持憑「簽證、工作證、外僑居留證及重入國許可」四證合一的有效證件入國後,得免申請外僑居留證。

草案修正,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來台後得直接申請居留或定居,取消原本20歲以上的年齡限制,並放寬無戶籍國民申請在台定居的規定。

草案並規定,移民業務機構未向移民署申請設立許可,並領取移民業務機構註冊登記證者,不得散布、播送或刊登移民業務相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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