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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搭貨櫃車重傷 初判未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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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2日電)1輛貨櫃車今天凌晨在中山高速公路衝下斜坡,車上2名幼童重傷,警方及社會局都已派人調查,初步認定並未違反相關法令,但國道四隊將建議修法,對幼童登上大型車輛設限。

國道四隊指出,這輛以連結車頭連接貨櫃的大型車輛,凌晨0時20分途經中山高296.8公里台南下營段南下路段時,衝下中山高的斜坡。

貨櫃車上有3人,分別是31歲的藍姓司機及5歲、3歲的兒子,父親及5歲的兒子頭部受傷,送往麻豆區新樓醫院加護病房;3歲兒子因胸部受到擠壓內出血,送醫前一度沒有生命跡象,經過急救,先送佳里綜合醫院,再轉送成大醫院加護病房觀察中。

國道四隊調查,藍姓司機從台中南下,目的地是高雄,運送貨物是釘書針,車禍原因疑是操作失控。但當時小孩是坐在駕駛旁前座或是後座,尚未釐清。

國道四隊表示,以現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交通法令來看,除非是小孩坐在前座未繫安全帶,才算違規,否則小孩隨著大人在大型車輛上是不違法的。

國道四隊說,警方調查後將向上呈報,建議對小孩登上大型車輛做若干的設限,但設限標準還要研討。

台南市政府社會局也派人到醫院調查,社會局表示,藍姓司機夫妻因工作關係,分居高雄和台中兩地,小孩平時由祖父照顧,但數天來,小孩都陪在藍姓司機身旁,跟著父親送貨。

藍姓司機日前先從高雄到基隆,再從基隆到台中,讓小孩和媽媽相聚後,父子3人昨天深夜再開車南下高雄,未料在台南出事。

社會局說,藍姓司機帶著小孩送貨,初步判定未違反兒少法等法令,但還得經過詳細調查才能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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