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生活

【李維律師移民問答】外國人可同時是幾個移民申請的受益人?

【大紀元2011年07月21日訊】問題: 我是美國公民, 我在2006 年12月為我的兄弟申請了I-130表。 二個月前我的父親也成了美國公民。我的父親能用他的公民身份為我的兄弟申請了I-130表而不影響我的申請? 哪個申請能使我的兄弟更快來到美國?

  

解答: 當然可以。而且一定要做你父親的申請, 一點兒也不影響你已經報上去的申請。如果你的兄弟未婚小於21歲,他將是你父親的直系親屬(詳見問題1 的解答),如果他大於21歲,未婚,將是第一類優先。如果他大於21歲己婚將是第三類優先。

  

你要經常查「簽證名額進展表」知道第一類優先,第三類優先,第四類優先的截止日,來比較每類申請的優先日。一定要記住日曆牌上落後的時間不是你兄弟要等的真正時間。真正等待的時間取決於等待的隊伍人數的多少和「簽證名額進展表」前進的速度。 這樣你兄弟就有兩個申請在賽跑,要想再快進入美國就要看他有沒有可能做僱傭類非移民或移民身份。

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