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華裔女子攜名表入關不申報被罰

【大紀元2012年11月20日訊】 (大紀元記者魏思明溫哥華編譯報導)列治文省法院日前裁決,一名華裔女子因攜帶價值超過3萬元的珠寶和手錶,過關不申報,而被罰款5,319.59元。

  

列治文居民王靖(Wang Jing音譯)去年4月前往香港旅行,返回溫哥華時向海關僅申報了350元物品。可王上週卻在列治文省級法院出庭,並承認非法進口貨物的控罪。

  

當時邊境服務人員要求對其進行二次檢查,發現有未申報物品,包括蕭邦(Chopard)手錶。據Richmondreview報導,加拿大邊境服務局發言人聖約翰(Faith St. John)說,王在解釋她沒有申報時辯稱,因為她「覺得它太昂貴了。」

  

除了繳納法院判處的罰款外,王靖還需向加拿大邊境服務署支付15,000元手續費,方可取回被扣押的手錶。

  

聖約翰說,所有出國所購買的貨品在回國時一定要申報,如果你沒有申報或虛報,將面臨被扣押。如果涉嫌走私或其他違反海關法的行為,將受到檢控。

  

此外違規都記錄在加拿大邊境署的數據庫內,未來進關都要接受詳細的檢查。◇

責任編輯:鄧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