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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象龜強餵草泥馬 中市輕罰牧場遭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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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今年2月底過年期間,外埔區「月眉天馬牧場」打著能和動物做最親近互動,園區因引進26隻「草泥馬」爆紅,但卻放任遊客強迫餵食,另外保育類亞達伯拉象龜,也任由觀光客坐騎拍照,台中市府雖有祭出罰則,但虐待動物新聞卻不斷,近日再傳占用國有地爭議。農業局長蔡精強出面澄清保育類動物質疑,而占用國有地,目前也在與國有財產局訴訟中。

蔡精強3日在市政會議中表示,天馬牧場在去年7月13日向經濟部登記為「月眉天馬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100萬元。目前園區內飼養俗稱「草泥馬」的羊駝,是從紐西蘭合法引進的,並非保育類動物,另外象龜、長臂猿及河馬等保育類動物,都持有來源證明,只要不公開展示,都算合法,沒有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的問題。

蔡精強也說明,天馬牧場曾遭檢舉虐待動物,被農業局依〈動物保護法〉罰鍰1萬5千元。另外,該牧場違規使用農牧用地部分,也曾二度由農業局向地政局舉報,各依〈區域計畫法〉處6萬元罰鍰。對業者涉及占用國有地部分,他說,業者當初是以「種植農作物」名義向國有財產局訂約承租土地,後來違約使用,國有財產局要求返還土地,目前雙方爭議已進入司法訴訟程序中。

「連八大行業都會被市府斷水斷電!」市府胡志強說,除了罰鍰,能否禁止該牧場營業?政府對於違法經營的業者,絕不能只讓其繳罰金就了事,一定要再研究其他有效嚇阻的方法。蔡精強則承認稽查頻率過少,會再檢討,將依法查處及連續查處。

對於業者有無合法經營的可能性?蔡精強說,根據〈畜牧法〉規定,業者無法登記為農場,也不能申請休閒農場,但如果申請作為「遊憩用地」,改以觀光型態經營,才有機會。不過相關土地取得,提出事業開發計畫、變更地目等,要向地政局提出,能否符合規定,都必須再研究。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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