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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假復職修法 台 勞委會: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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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9日電)台灣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今天說,立委提案修法,明定企業不得因業務改變、減少員工為由拒育嬰假員工復職,勞委會會充分溝通,凡對女性生育、回職場有幫助的都支持。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盧秀燕昨天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企業不得因業務改變、減少員工為由,拒絕請休育嬰假員工復職,並加重違規企業罰鍰。

王如玄上午赴立法院院會備詢,進入議場前接受媒體訪問表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民國98年5月開始開放後,已經有10萬多人、50幾萬人次申請,發出金額新台幣90億元。

她說,勞委會統計,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者大概有7成多回到職場,沒回去的,小部分是因為公司不願使其復職,勞委會一定會作個案協助,另外一部分沒有復職的人,是因現在社會觀感改變,有些家長認為陪孩子成長是很重要的事,就選擇慢一點回職場。

王如玄表示,關於立委提案修法部分,勞委會會充分溝通,凡對女性生育、回到工作職場有幫助的法案都會支持。此外,確實有些民眾因擔心請留職停薪假後無法復職而不敢請,勞委會站在捍衛勞工朋友權益的立場,任何一件個案都會專案列管,也呼籲企業主務必守法,不然一定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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