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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縣6工廠汙染 未擴及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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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旭富製藥桃園廠等6家製程中使用含氯有機溶劑工廠,土壤和地下水經環保署檢測出污染超過管制標準,縣府環保局獲知調查結果即命各工廠採取應變必要措施,追查並阻斷污染源,避免污染持續擴大。

桃園環保局也完成6家工廠廠區外之11口民井地下水採樣,檢測結果揮發性有機物皆符合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初步確認廠外周界承受水體尚未遭受污染。

行政院環保署辦理的「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污染潛勢調查及查證」第3期計畫,於全國各地篩選84家運作中工廠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桃園縣有6家工廠土壤或地下水污染超過管制標準。

桃縣六家工廠檢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 未擴及廠外(攝影:徐乃義/大紀元)

桃園環保局5月初獲知環保署調查結果,即命各工廠採取應變必要措施,應先調查污染來源,阻斷或修補洩漏源,以減輕污染影響,避免污染持續擴大,目前各工廠並已提出污染調查應變計畫,並依應變必要措施持續執行及追蹤。

6家工廠在縣府環保局的要求下,已提出並進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應變計畫。針對含氯工廠調查結果,環保局後續將依各廠提出之改善計畫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相關規定監督執行,並進行場址列管事宜。

環保局也建議相關6家廠區附近取用地下水之民眾,不要直接飲用,儘量以一般性沖洗用途為主。

桃園環保局每年辦理多場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宣導說明會,輔導工廠加強污染預防,維護土壤及地下水資源。陳世偉局長也呼籲土地相關使用人、管理人、所有權人,重視污染土地問題,避免所屬土地或地下水遭受污染。否則,除可能遭受最高75萬元的罰鍰,還得花費更多經費進行土壤和地下水改善相關工作。此外,依據土壤及地下水整治法及100年6月5日公告環境教育法,因違反土水法而被處分者,還須接受1~8小時的環境教育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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