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政評論

【陳思敏】「六‧四」不要凶手的平反 只要凶手受審判

【大紀元2013年06月02日訊】平反「六‧四」,一直是天安門母親的中國夢。但趙紫陽前秘書鮑彤在「六‧四」24週年之際,通過一段視頻揭露「六‧四」期間中共高層的秘辛,他並認為:中共武力鎮壓學生是觸犯「反人類罪」,不能用一句「平反」或「改正」就不了了之。

鮑彤說:「『六‧四』不應該用武力來鎮壓,更不應該開槍,這個事情是根本問題。後來開槍了,造成這麼多的傷亡……」。他表示,當初認為民主自由無錯,遊行示威無錯的趙紫陽,明確要求在民主和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可惜,這樣的領導人卻被廢黜不用。

反而高舉反動亂旗子主張大開殺戒的江澤民,就這樣踩著學生的鮮血,坐上中共黨魁的位置。鮑彤說:「『六‧四』不是平定動亂,而是屠殺,現在要重新評價『六‧四』,中共鎮壓『六‧四』是犯了反人類罪。」

不過北京律師浦志強表示:「中共沒有資格重評『六‧四』」。浦志強說:「對自己的人民開槍,是現代政治文明所絕對不容的,只有野蠻國家和民族才用軍隊拒絕人民的選擇。鄧小平、李鵬下令軍隊開槍,這突破了人類政治文明的底線,當然是反人類的。」

然而「反人類罪」,中國刑法無類似條款,而且至今,中國都尚未簽署聯合國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這部有關懲處反人類罪的《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於1998年7月17日通過,在2002年7月1日正式生效,歷時之久,中共為甚麼不簽?因為已被法輪功告向國際法庭的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不敢簽。

眾所周知,在江澤民鎮壓法輪功後,中共對「六‧四」、法輪功、西藏、新疆等群體的屠殺迫害,就怕有朝一日要受到人民的追究起訴。江澤民拒簽反人類罪公約,就是中共對全世界承認屠殺迫害自己的人民。江澤民拒簽反人類罪公約,更表示中共這個獨裁屠夫對「六‧四」、法輪功、西藏、新疆等群體所犯下的屠殺罪,從來沒有絲毫認錯、認罪的平反之心。

可是被害的無辜者為甚麼要凶手來平反?凶手又有什麼資格為受害者平反?「六‧四」,是中國的一個傷口。迫害法輪功,是中國的全面創傷。天安門的斑斑血跡已被清洗掩蓋,而迫害法輪功活摘器官血腥還在中國的土地上汨汨地流。中國人要向中共政權發出怒吼,對於「六‧四」屠殺、鎮壓法輪功,中共的屠殺凶手只有接受審判及應有的法律制裁,別無它途。唯有如此,才是對所有枉死在中共暴政下的中國冤靈最好的祭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