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萬象

上海法官招妓細節披露 官方被指捂蓋子

【大紀元2013年08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報導)上海官方公佈了高院幾名法官集體嫖娼過程及對涉案人員的處理結果,據稱,高院4名法官一起吃請後,在一夜總會包房娛樂,接受異性陪侍服務。當晚,有人從附近某養身館叫來色情服務人員,供4名法官嫖宿。上海官方對「招妓門」的處理結果引發民間更多質疑,被指還有不少問題沒有徹查清楚,疑繼續捂蓋子。

法官集體嫖娼:從養身館招小姐

日前,上海官方公佈了對高院法官「招妓門」的調查過程及處理結果:今年6月9日,上海市高院民一庭副庭長趙明華接受上海建工四建集團有限公司綜合管理部副總經理郭祥華邀請,前往南匯地區的通濟路某農家飯店晚餐,趙明華又邀市高院民一庭庭長陳雪明,市高院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室副主任倪政文,市高院民五庭副庭長王國軍一同前往。

晚餐後,以上5法官又和3名社會人員一起,前往位於惠南鎮的衡山渡假村內的夜總會包房娛樂,接受異性陪侍服務。當晚,其中的一名社會人員從附近某養身館叫來色情服務人員,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參與嫖娼活動。

上海官方對趙明華、陳雪明實施開除黨籍處分,提請撤銷其審判職務,開除公職。

倪政文被開除黨籍,免去其市高院紀檢組、監察室相關職務。王國軍受到留黨察看兩年處分。提請撤職處分。郭祥華被開除黨籍,被撤職並解除勞動合同。

上海市公安局對趙明華、陳雪明、倪政文、郭祥華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衡山渡假村被有關部門責令停業整頓。

上海官方對該市高院4名法官集體嫖娼事件的處理結果引來許多質疑,民眾認為,仍有更多相關問題需要追查下去。

資深媒體人、《國際公關》雜誌原常務副主編丁來峰表示:上海法官集體嫖娼,3人開除黨籍公職,1人留黨察看。這事完了?法院也要依法辦事。1、法官也是公民,公民嫖娼應由公安機關介入,該拘留拘留,該罰款罰款,至於黨內如何處分是你們家自己的事情;2、法官接受吃請,免費嫖娼,背後必有不法勾當,這才是調查重點,並向公眾交待結果。

網民「衡則平」:至少有三個問題還沒有說明白:1,這次招嫖背後是否有利益輸送、違法審理案件的問題?2,是否還有其它違法審案的問題?比如舉報人的案件。3,這個定點的渡假村這麼囂張的賣淫嫖娼,查查以往的監控,不會有更大的魚嗎?總之,快速處理不能變成快速捂蓋子的手段,雖然上海方面精通此道。

「雪國故都」:這是被爆料人逮著的,沒被逮住的又有多少?

「譚某某的大麥」:怎麼不往下查查,那頓飯多少錢?睡小姐多少錢?

「梁梁110」質疑:就這樣就算完事了?為甚麼企業要請吃飯娛樂,為甚麼抖出的房產問題不查了,嫖娼行政拘留為甚麼不罰款?既然是集體活動,集體的領導沒責任?不處理……

「cici小青愛荷華」:法官早就黑到根了,與企業、律師勾結欺人,只是沒人徹底查。

也有一些民眾認為對集體嫖娼的上海高院幾名法官的處理太輕了。

「秀才大塊頭」:怎麼有的人嫖娼被處勞動教養一年,他們僅被拘留十天?

「衡則平」:公安機關對賣淫嫖娼人員進行處理時,按照以下量罰基準執行:對賣淫嫖娼者,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所以10天是下限,是不是從輕處罰?

對於幾名法官被開除黨籍,網民「依爸依媽」表示:黨不要的人,不要硬塞給群眾。

高院副廳長被曝多次嫖娼 報警沒用

據上海法官集體嫖娼案的爆料人倪某稱,他還掌握一系列視頻,比如趙明華頻繁出入高檔場所、吃娃娃魚、坐擁多套房產、與妻子以外的女性存在不正當交往等。

今年4月8日晚上,倪某就已經發現趙明華涉嫌嫖娼並報了警,並在這家會所門外堵住了趙明華。「警察來了之後,對我反覆盤問,對趙明華沒有作任何處理。他趁亂就走了。」他說:「通過這一次我就長經驗了,以後再也不會報警,乾脆自己找證據。」

律師:法官夜總會事件曝光行為合理

據《廣州日報》報導,針對「上海法官夜總會嫖娼事件」,重慶市律師協會會長韓德雲認為,爆料人行為的正當性沒有問題 ,曝光行為本身的合理性「無可厚非」。法官他自己去了這些娛樂場所,那麼蒐集的曝光材料就是真實可信的,行為本身也不存在違法行為。

(責任編輯:周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