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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要上訴

【大紀元2014年12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會綜合報導)廣受關注的瓊瑤訴于正侵案,一審判瓊瑤勝訴。25日下午,北京第三中級法院判被告于正公開道歉,判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出品單位立即停止電視劇《宮鎖連城》的複製、發行和傳播,同時判于正等四被告共同賠償原告經濟損失500萬元人民幣。為此,于正方面表示要上訴。

25日,法院一審認定,劇本《梅花烙》和小說《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權人均屬於原告瓊瑤,推定各被告具有接觸劇本《梅花烙》的機會和可能,從而具有了侵害著作權中的接觸要件。

判決書還認為,劇本《宮鎖連城》作品涉案情節與原告作品劇本《梅花烙》及小說《梅花烙》的整體情節具有創作來源關係,構成對該劇本及該小說改編的事實,並認為被告未經許可攝製電視劇《宮鎖連城》,侵害了原告瓊瑤享有的攝製權。

瓊瑤的代理律師王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透露,瓊瑤今年挺煎熬的,能感覺到這件事情給她帶來很大的精神困擾,「她覺得今年是自己的一個坎,不過,今天的判決應該能讓她很開心」。

一審判決後,于正工作室和湖南經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代理律師均表示要提起上訴。**

責任編輯:伊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