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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案 台內政部不再上訴 苗縣府拒絕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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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文敏台灣苗栗報導)苗栗大埔徵收案爭議,內政部和苗栗縣政府,更一審敗訴後,確定已經放棄上訴,苗栗縣長劉政鴻7日表示,大埔都更案是內政部正式發文給縣政府,他是依法行政、奉命行事,即使有錯也不在自己身上,劉政鴻強調賠償費用不能接受用苗栗縣56萬鄉親繳的稅來付賠償費。

竹南大埔案,不但爆發多次警民衝突,拆遷戶前後歷經近五年折磨,中間失去兩條寶貴人命,但大埔事件還沒落幕;一月初高等法院判定拆除大埔四戶,內政部以及苗栗縣政府敗訴。對於張藥房4勝訴戶,堅持上訴要求原地重建,內政部次長蕭家淇日前表示後續賠償可朝國賠或易定重建方式討論。

劉政鴻表示,內政部不再上訴,苗栗縣政府尊重中央的決定,但事前溝通曾經強烈表達,賠償費用不能要苗栗縣政府出,也不可以因此處份縣府任何一個公務員。

對於劉政鴻說法,拆遷戶張藥房長子張元豪回應表示,「當初拆除是縣長的命令,既然是他決定的,就要他負責」,會持續走法律途徑,「應該屬於我們的東西就應該還給我們」。

對此,台灣農村陣線研究員林樂昕表示,站在農陣立場,要拿苗栗縣民的錢來賠償,他們也會過意不去,但這個錯誤的政策既然是劉政鴻做的決定,他身為縣長就要自己扛起責任,用他自己的錢來賠償才對。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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