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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屍案 謝依涵再判賠36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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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31日電)八里雙屍案,被告謝依涵遭死者家屬求償,士林地院今天判決謝依涵須賠償死者張翠萍的母親新台幣368萬餘元。

另外,法院認為媽媽嘴咖啡店老闆呂炳宏和兩名股東不需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案為謝依涵個人犯罪行為,也並非在執行店長職務時犯罪。

謝依涵涉嫌殺害陳進福、張翠萍夫婦,法院一審依強盜殺人、竊盜、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判處謝依涵死刑,褫奪公權終身;目前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民事部分,張翠萍母親向謝依涵、呂炳宏和兩名股東連帶求償578萬元(含慰撫金、喪葬費及法定撫養金等),士林地院日前辯論終結,今天宣判。士院日前已判謝依涵須賠陳進福兩名兒子逾6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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