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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維權律師高智晟明服刑期滿 台民團籲如期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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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8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吳旻洲台北報導)曾獲2次諾貝爾和平獎提名、被譽為「中國良心」的律師高智晟,因10年前開始替中國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上書要求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被中共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入獄。高智晟將於8月7日刑滿,但獄方卻表示,能否釋放還需與北京溝通。對此,民進黨立委田秋堇、國民黨立委陳學聖、法輪功人權律師團發言人朱婉琪及多位民團代表5日共同發聲,呼籲中共如期無條件釋放高智晟。

曾於2007年、2010年獲兩次諾貝爾和平獎提名的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2004年時開始替中國法輪功學員辯護,並上書要求中共領導人停止迫害法輪功,但卻遭祕密拘捕,並被冠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3年,緩刑5年;2009年高智晟被釋放出獄後,2011年又遭法院撤銷緩刑,再度入獄服刑3年,而今年8月7日便是高智晟刑滿之日,但獄方卻表示仍需和北京溝通,要他的家人等候獄方通知。

「中共應在8月7日須無條件釋放高智晟,並立刻恢復他個人名譽,法辦迫害元凶」,朱婉琪強調,若高智晟被釋放出來,希望中共不要再以任何藉口對他進行政治迫害、酷刑或軟禁;倘若他不能如期釋放,要求台灣政府應遵守立院去年通過的「要求釋放包括高智晟在內的16名良心犯」決議,向中共表明立場,立即釋放高智晟等人。朱婉琪也打算在高智晟出獄後,邀請他來台說明中共迫害法輪功、維權律師的真相。

年檢制不廢 免談來台執業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長賴中強表示,高智晟所做的行為,在自然法裡都不構成犯罪,因此刑滿後不但要如期釋放,還要恢復他的名譽、律師資格。賴中強指出,中國許多律師投人權維護,但自己卻受到威脅,因此要做維權工作前,還要找另一位律師幫他維權,而這一位律師還要找另一位幫他維權,如此下去無止境,仍無法建立法制與人權維護。

賴中強也表示,中國的律師和記者執照資格,每年都有檢核制度,「如果不聽話,今年是記者,明年就不是記者;今年是律師,明年就不是律師」,他強調,中國若不廢除記者、律師年檢制,他就堅決反對包括服貿談判或自由經濟示範區中,任何中國律師來台執業,因為「若不堅守律師應有的人權標準,屈從中國標準,總有一天台灣將喪失自己所珍貴的民主與人權。」

關心中國人權 不分藍綠

「中國的人權議題,不分藍綠」,陳學聖表示,今天若不關心中國人權問題,哪天台灣人權問題也將被忽視。過去有人說,台灣關心中國人權問題,如螞蟻撼樹,但若連這種勇氣堅持都沒有,那樹連動都不會動。陳學聖強調,兩岸競爭過程中,不要在乎中國硬體建設,重點是台灣對自己信仰價值是否有信心,若台灣自由、民主、人權這個最重要價值遭侵害時,都不敢跳出來,批判中國,他認為台灣的基本價值將喪失。◇

(責任編輯: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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