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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讀5訴求 矯正署長:人質安全獲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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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11日電)矯正署長吳憲璋晚間進入高雄大寮監獄與挾持典獄長和戒護科長的受刑人鄭立德等人談判,隨後公開逐字念出嫌犯要求公布5項書面訴求。吳憲璋說,嫌犯保證兩名挾持人質生命安全。

吳憲璋在晚間11時走出高雄監獄向媒體說明之前入監談判結果,帶來令人振奮好消息。他帶著挾持人質的受刑人手寫的兩大張訴求手稿,並表示受刑人對一罪一罰和重罪假釋無希望,因此鋌而走險。

吳憲璋說,透過電話與受刑人深切懇談,他們怕無法平反和假釋,因此提出訴求,並希望能把訴求向媒體宣布,因此要求他帶出書面訴求手稿,公開和準確的逐字念出他們的5大訴求,把過程和訴求讓外界知道。

吳憲璋說,挾持人質的受刑人有掌上小型電視機,並表示透過電視看到他向媒體宣讀公開他們的訴求,就會有下一步動作,會把手上人質釋放。

至於是兩個同時釋放,還是一個一個釋放,以及是否是明天早上釋放,吳憲璋說,他們並沒有說明,但要看到媒體報導,才會決定努力讓事件落幕。

吳憲璋說,他們的訴求主要和官司、法案、刑期有關係。他以電話直接聯繫受刑人,他們除保證被挾持人質都平安,對於獄方的管理上並無意見和抱怨,只是希望他能協助公開說明他們的訴求。另外也答應只要公開他們的訴求,人質能平安獲釋。

吳憲璋宣讀鄭立德5點聲明如下: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什麼,因為我們是罪犯、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到不懂法律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則40幾年、50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準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什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說而已,法官真偉大。

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佰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拼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18年的殺人罪,18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再你還有能力之前,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什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即然要減為什麼不能一視同仁嗎?講難聽點,不是都是罪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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