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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協金爭議 李進勇向監察院檢舉台電失職

雲林縣長李進勇向監察院檢舉台電失職。(雲林縣府提供)

【大紀元2016年11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廖素貞台灣雲林報導)台電公司支付麥寮汽電公司(麥電)促協金18年、共26.9億,用意是給麥電回饋雲林鄉親,台電給錢後卻未監督,導致麥電隱匿促協金,台電怠忽職責,雲林縣長李進勇29日上午10點親自到監察院具狀檢舉,要求台電督促麥電,成立促協金管理委員會,落實回饋地方。由監委章仁香接待受理。

李進勇表示從民國88年至105年間,台電已支付麥電促協金共26.9億元,而台電公司多年來均未要求麥電依「促進電力開發營運協助金(促協金)」之執行要點,將促協金用於地方建設及睦鄰,並成立管理委員會監督,任由麥電隱匿不宣;台電長期怠忽職責,浪費人民公帑,這筆款項麥電如何運用,全無受到監督。縣府已忍無可忍,一定要為縣民討回公道,推動獨立化、制度化、透明化之促協金管理委員會作業模式。

監委章仁香接待受理雲林縣長李進勇的檢舉函。(雲林縣府提供)

李進勇強調,促協金運用必須依據「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以及「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執行要點」,也應該成立管理委員會來監督,台電內部雖訂有執行要點,但卻未要求麥電比照辦理,歷年來台電甚至多次函示麥電,促協金可由麥電自行檢討運用,顯示台電對麥電有很明顯的縱容與私相授受之舉,進而導致麥電長久隱匿促協金,至104年才被縣府查察揭發,縣府表示嚴厲譴責。

責任編輯:王愉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