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母親超速駕車致車禍 5歲兒子起訴獲賠3萬

【大紀元2016年02月25日訊】 卑詩省最高法院(B.C. Supreme Court)近日裁決,一名5歲的男童可獲得31000元的賠償,彌補他媽媽因為在冬天氣候條件下駕駛超速而導致車禍給他帶來的精神損失。

  

該案原告5歲男童的阿姨承擔了訴訟監護人的角色,因為他的媽媽是被告,其實被告是他媽媽的保險公司。

  

根據法庭文件,車禍發生在2012年2月,母親駕駛的車速在70-80公里/小時,但是因為車輛打滑失控,導致翻車事故。當時該男童坐在後座上,車禍導致其面部骨折和挫傷,他沒有接受手術治療,6個月後康復也沒有留下疤痕。

  

男童的律師要求賠償35,000到40,000元,而他媽媽的律師認為20,000元比較合適,因為唯一的因為車禍帶來的長期影響可能就是在去年一年中,當孩子的媽媽晚接他的時候,孩子哭過2次,孩子覺得可能媽媽又出車禍了。

  

審理該案的法官Jeanne Watchuk認為這個男孩很堅強,因為他恢復的很快。她考慮到孩子的年齡很小且遭受精神痛苦,而決定給男童的賠償超過被告律師的要求。 ◇

責任編輯:易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