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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樓超蓋被勒令停工 市府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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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6年03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寶雲台灣新竹報導)針對某媒體報導《林智堅槓趙藤雄 新竹版大巨蛋 遠雄再遭勒令停工》,新竹市府4日回應說明:為維護市民居住安全,有關遠雄建設「御莊園」建案未依規定申報樓層勘驗及建築物高度問題,經多次勸導暫緩施工及變更設計未果,工務處認定有危害公共安全疑慮,依建築法第56、58及87條規定於105年2月22日發出停工通知。

根據某媒體報導,當地自救會指控,「御莊園」位在山坡地上,原本政府只核准開發13樓,遠雄變更到27樓。「御莊園」這塊山坡地是以垃圾、廢土填出來的,加上距離新城斷層只有2公里,一旦發生地震,大家懷疑 27樓高 的「御莊園」是能否抗震?因此自救會向新竹市府陳情,也向內政部詢問是否合乎規定? 3次得到的答案都是「不符規定」。

工務處表示,該建案為原核准「新竹華城山坡地整體開發變更計畫」R區街廓丙種建築用地,容許建蔽率12%、容積率160%,建築型態為13層集合住宅大樓;102年遠雄建設申請由原「13樓集合住宅」變更為「多層〈27樓〉集合住宅」,也就是在不變更原有建蔽率、容積率及樓地板面積下,由「矮胖型」變更為「瘦長型」建案。

工務處通知遠雄建設要求變更設計,以維公共安全,但建商遲未申請變更設計,並持續銷售及興建,因此工務處發出勒令停工通知,未來如有擅自復工,將依據建築法第93條規定,除強制拆除其建築物或勒令恢復原狀外,也將依法移請司法機關偵辦。工務處表示,目前該建案建築物高度問題將由第三公正單位,內政部訴願審議委員會及行政訟訴判決結果來依法處理。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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