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北京維權律師夏霖被重判12年 外界質疑遭報復

【大紀元2016年09月22日訊】曾代理多起重大敏感案件的北京知名維權律師夏霖,被當局指控「詐騙罪」的案件,星期四上午在庭審3個多月後,由北京二中院一審判決,夏霖被判監12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外界廣泛質疑夏霖是因為聲援香港占中而被捕的北京學者郭玉閃辯護而遭當局政治報復,如今遭如此重判,更令外界感到震驚。

據網上消息和報道,9月22日上午,北京二中院周圍有大批公安看守,多輛公安車輛戒備,並有公安及便衣巡邏,民眾不准走近。而對夏霖案一直都非常關注的德法、丹麥、瑞典等國家的人權官員被隔離開,法庭周圍有許多境外媒體前往採訪。

消息稱,開庭宣判9點半開始後不過半小時便結束,只有夏霖的哥哥和妻子林茹被允許旁聽,而其餘4個位置則被安排不明身份者占據。法庭在宣判夏霖「詐騙罪」12年後問夏霖是否聽清,夏霖答聽清,但是沒有等繼續說話,法警便將夏霖強制帶走,只能聽到夏霖在走廊上的呼喊,「你們不讓我講話,這是對我代理案件的打擊報復」。據悉,近2年沒有見過丈夫夏霖的林茹聽後痛哭失聲,並表示對這樣的審判從未有過幻想,一定會上訴。

夏霖辯護律師之一的北京莫少平律所的丁錫奎則,星期四下午對美國之音表示,他們完全不認可法庭的判決,認為完全是一個政治判決。

丁錫奎:「當然是不認同了,因為我做的是無罪辯護嘛。」

記者:「12年,這是一個很重的判決吧?」

丁錫奎:「對。」

記者:「外界網上好些反應都感覺12年,他是因為還是為郭玉閃辯護,因為占中,是一種政治報復,您怎麼看呢?」

丁錫奎:「對對對,夏霖的觀點,我同意他的觀點,我的辯護意見都提到了。」

記者:「我看有報道說,他都沒來得及說話就給帶走了,是不是這種狀況呀?」

丁錫奎:「對對,按照慣例應該有一個程序,就是問他對這個判決認罪不認罪,服不服這個判決,這個上不上訴。應該有這麼個程序,但是,沒、沒、沒進行這個程序。這個程序是庭下進行的,但夏霖已經決定上訴。」

記者:「作為律師,對這個結果感到有沒有一種震驚的感覺呀?」

丁錫奎:「當然是感到震驚呀,因為我們做的是無罪辯護嘛。判一天也是違背我們辯護意願的嘛。」

46歲夏霖與知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同屬北京華一律所,曾因代理異見藝術家艾未未、揭發四川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異見作家冉雲飛、湖北刺殺淫官的鄧玉嬌、刺殺城管的小販崔英傑、人權律師浦志強和學者郭玉閃等維權案而聞名。

在將盲人法律維權人士陳光誠送進美國駐北京大使館的北京學者郭玉閃,2014年10月9日因聲援香港占中運動而遭當局拘留後,出面為郭玉閃辯護的夏霖11月8日也被警方從家中帶走。後當局以「詐騙罪」指控夏霖涉嫌以拍賣物業、投資項目需要資金為由,「騙取」多人共1千多萬元。

今年6月23日,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張千帆,《律師文摘》主編孫國棟,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仝宗錦,王建勛,蕭瀚以及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許章潤發表法律意見聲明,指「夏霖一案所涉款項的性質屬於民間借貸問題,被告人完全不構成詐騙罪」,理由包括涉案款項性質定性錯誤,借款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款項具體用途,而借款人則有權利選擇資金的具體用途和方式,檢方未查清所設款項去向,被告人並沒有「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不具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故意犯罪等。

夏霖被以涉嫌「詐騙罪」帶走超過一年半,從公安到檢察院到法院,幾次退回公安補充偵查和延期,幾乎將訴訟程序上可用時間全部用足後,才於今年6月17日庭審。據稱,夏霖因為零口供的絕不妥協,被懲罰重判12年,超過任何一個維權律師,甚至包括以「煽顛」罪被判刑的維權律師的刑期。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千帆星期四對美國之音表示,夏霖所謂「詐騙罪」完全是一個炮製的罪名,是對他進行維權的行為進行報復。

他說:「我認為這個是錯判了的,我們還是堅持他是無罪的。就是出於別的目的,而不是只是針對他借貸這方面的一些糾紛。本來他是無罪的,那現在呢出於對他的打擊報復而炮製了這麼一個罪名。」

一貫主張憲政的張千帆教授表示,在有關當局不斷強調要建立法治社會的同時,夏霖明顯是濫用法制的受害者。

他說:「法制既可以拿來治官,但它也可以被拿來濫用,懲治一些無罪的老百姓,甚至是維護老百姓利益的維權律師。那麼,夏霖就成為這樣的受害者,法制被濫用的受害者。」

維權律師夏霖被判「詐騙罪」12年,引發關注。有國際人權組織批評,夏霖被判監與他代理過的敏感案件有關。而在北京,外交部發言人陸慷表示,有關案件是中國內政,司法部門一貫依法辦事。他質疑這些評論是否真正代表國際聲音,或只是個別的組織和人士的意見。

(轉載美國之音)

責任編輯:肖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