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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飲用水含全氟辛酸 立委要求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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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3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立委林淑芬6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指出,美國對全氟烷基化合物(PFASs)訂有飲用水管制標準。環保署2016年飲用水水源及水質標準調查評估報告顯示,台灣6座淨水廠原水或清水驗出屬PFASs家族的全氟辛酸(PFOA),要求環保署將PFOA、全氟辛烷磺酸鹽(PFOS)所有家族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PFASs、PFOA、PFOS化合物也要納入工業放流水標準管制。環保署長李應元回應,回去研議。

PFOA被歐盟認定是具持久性、累積性和毒性物質,美國認為有必要限制PFOA及其化合物的使用。美國對PFOA、PFOS兩者濃度合併,健康公告數值不得超過70毫克/公升。林淑芬表示,PFOA在人體存留很多年,動物實驗會造成腫瘤。國衛院研究報告指出,全氟碳化合物(PFCs)可能透過胎盤影響胎兒,造成新生兒生長與認知功能下降。國衛院研究員王淑麗2010年文獻回顧發現,國人暴露在PFCs風險很多,對胎兒、幼兒成長、腦發育影響很大。另外研究顯示PFCs也跟糖尿病有關。

李應元說,環保署有做水質檢驗,但還沒將PFOA等列為標準一事,他不清楚,會針對國衛院研究、美國、歐盟先進國家標準來做飲用水標準研議。PFOA、PFOS所有家族研議列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會用學術態度了解後再研議是否納入放流水標準。◇

責任編輯: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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