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權

山東二市區檢察院撤訴 三位法輪功學員獲釋

(大紀元)

【大紀元2017年04月27日訊】近期,山東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撤銷對法輪功學員邵紅、潘淑蘭的起訴。淄博市臨淄區檢察院撤銷對法輪功學員寇會的起訴。

據明慧網4月26日報導,2015年9月22日,法輪功學員邵紅、潘淑蘭因向他人講述法輪功被中共無辜迫害的事實,並向當地民衆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被當地警察綁架,非法拘留,後被取保候審。

當地公安對邵紅、潘淑蘭多次騷擾,2017年元月,當地公安機關企圖再次構陷,向濱州市濱城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因法律依據不足,檢察院撤銷對邵紅、潘淑蘭的起訴。

此外,山東省淄博市齊魯石化公司一化的法輪功學員寇會,因向中共最高檢和最高法院控告江澤民非法迫害法輪功的事實,被齊都公安局構陷到臨淄區檢察院,之後檢察院撤訴。齊都公安局虎山派出所仍將寇會非法拘留15日,寇會現已被釋放回到家中。

自今年以來,明慧網報導了包括山東,遼寧、河北、安徽、江蘇等地出現的數十位法輪功學員被無罪釋放或減刑的案例。

十幾年來,中國的上百名律師,在上千場的無罪辯護中,從法律、信仰、法輪功的真相等角度,有理有據地全面論證:修煉法輪功合法,對法輪功學員的拘禁、勞教、判刑等行為都是違反中國憲法和法律的。

1999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以個人意志凌駕於憲法之上,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下達對法輪功實施殘酷迫害的政策,至今非法關押、判刑、酷刑等折磨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仍在繼續。#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