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

推動英語 台南15個自治條例雙語化

【大紀元2017年08月29日訊】台南市政府推動英語為第二官方語言,日前已完成15個自治條例雙語化,且建置在法規資料庫系統,以利外籍人士查詢。

台南市政府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市府法制處和第二官方語言辦公室合作,完成15個自治條例英譯作業,這是六都首創,這些條例也都和外國人生活緊密相關。

法制處法規審議科長葉安晉受訪時表示,台南有60個自治條例,經過討論,擇定1/4雙語化,提供外國人更透明的資訊,保障他們的權益。未來市府各局處也會討論,視必要性再英譯其他自治條例。

他說,市府也會檢討加註雙語化自治條例的SOP作業,以免外國人看懂自治條例條文,卻不知如何處理。

目前,台南市已完成的雙語化自治條例,包括「台南市食品安全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自殺通報及關懷自治條例」、「台南市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處理妨礙交通車輛自治條例」、「台南市藝文團體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台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台南市歷史街區振興自治條例」、「台南市低碳城市自治條例」、「台南市空地空屋管理自治條例」、「台南市促進民間機構參與重大公共建設減免地價稅房屋稅及契稅自治條例」、「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台南市供公共使用營業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自治條例」、「台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等。(轉自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