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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超商10374家 每人每年平均去1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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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7年08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台北報導)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 8 月 29 日表示,2016年底全國5大連鎖便利商店已達10,374家店,逾7成集中6都;平均每人每年至連鎖便利商店的次數約為122次。

台灣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29日)公布「105年連鎖式便利商店經營概況調查」,就門市營業據點來看,2006年底連鎖便利商店包括統一超商、全家便利商店、萊爾富、來來超商(OK mart)及台糖蜜鄰等5家門市營業據點共計10,374家店,較2006年增加14.9%。但近年來成長趨勢已趨於緩和,另去年總店數較前年底增加167家店,成長率為1.64%。

若以去年底全國2,354萬人來看,平均每家店服務人口數2,269人,平均每平方公里就有0.3家店。觀察各縣市營業據點分布情形,以新北市2,057家店、占19.83%最多,其次依序為台北市1,501家店、占14.47%,桃園市1,234店、占11.90%;另6大直轄市合計門市數為7,675店、占73.98%。

在來客人數方面,2016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總來客數為28.8億人次,平均每人每年至連鎖便利商店的次數約122次,幾乎每3天就會去1次便利商店。在消費金額方面,自2011年以來,均呈逐年增加的趨勢。2016年平均每人每次至連鎖便利商店消費金額為76元,與2011年相較,增加將近10元,足見連鎖便利商店已成為消費者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零售通路。

而在商品銷售上,去年5家主要連鎖便利商店,以一般食品類及影音書報類銷售項數最多。銷售金額方面,以菸品、飲料居銷售前2名,便當、三明治及熱食居銷售第3名,平均毛利率超過2成,其中又以現煮咖啡平均毛利率最高,約5成左右。

在服務類部分,去年提供服務項目數較前年增加,服務項數以包含停車費、各類稅款、信用卡費、水電瓦斯費等代收費用最多,其次為提供主題樂園票券、美食券、飯店訂房及租車等休閒旅遊類票券購買服務,第三為包含交通卡、遊戲卡等儲值服務;服務費收入則以交通卡、遊戲卡等儲值及代收費用的佣金兩項最高。

公平會表示,近年來便利商店不斷開發各式新商品(如販售霜淇淋、現調茶飲及甜甜圈等差異化商品)及大店鋪策略設置座位區,與異業結盟(如藥局、速食店等),並發展特色門市等,並以電子商務平台整合商流、物流、金流及資訊流,提供商品與服務之多元化、多樣性及創新性,以吸引新客源、增加客戶黏著度及消費金額。

公平會也表示,為維護交易秩序,並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公平會仍將持續調查及掌控連鎖便利商店市場結構變化。

責任編輯:夏律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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