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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都更案再審通過 年前可望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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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1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蕭軒台北報導)自2000年公告劃定的永春都更案終於塵埃落定。根據最高行政法院去年7月的判決意旨,專案小組15日向台北市政府提請永春都更審議及爭議處理審議,經北市府決議修正後通過。北市府表示,將儘速完成核定作業,協助住戶重返家園,盼年前復工。

永春都更案於2000年6月26日公告劃定為更新地區,分別於2005年及2008年核定變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計畫,2015年01月29日核定第二次變更。

不過,因彭龍三、王東凱、邱柳蔭3位不同意戶,就選配原則、營建工程管理費、風險管理費等爭點疑義提出行政救濟,台北高等法院於2016年6月1日判決撤銷原處分,都更工程停擺。

北市府繼續上訴,2017年7月20日最高行政法院判決上訴駁回,之後,市長柯文哲比照都更168審議程序,加速協助都市更新審議作業,同年10月5日完成修正計畫書,2018年1月15日通過審議。

針對法院判決爭點,審議會決議刪除營建工程管理費,並要求風險管理費維持12%。至於選屋問題,依都市更新權變辦法第11條第2項以公開抽籤方式分配,評價基準日,亦依該辦法第8條辦理。

都更處表示,本案在極小少數不同意戶對個人利益的堅持,以及極大多數同意戶對都更推動的期盼,經半年程序後將持續推動。據悉,北市府希望年前復工。

永春都更案位於信義區松山路與忠孝東路五段交叉口,面積計3,945平方公尺,為完整街廓。原有126戶,因8.66戶長期無法整合。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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