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竹北市民代表主席選舉賄選 3人羈押禁見

人氣: 519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2018年12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月貴台灣新竹報導)新竹地檢署檢察官邱志平於107年12月23、24、25日連續3日,指揮專案小組查獲新竹縣竹北市某田姓市民代表當選人為當選市民代表主席,以現金賄選其他當選之市民代表,合計拘提1人、傳喚10人、搜索7處、扣得現金20萬、自動繳回犯罪所得140萬元。檢察官諭知交保3人、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

新竹地檢署於107年12月23日接獲檢舉,指稱新竹縣竹北市某田姓市民代表當選人,於107年11月25日,透過其叔或助理,以每人新台幣(下同)70萬元之代價行賄新當選之竹北市民代表數人,尋求其等支持該田姓市民代表當選市民代表主席,該田姓市民代表對未表態支持者,並出言恐嚇如其未當選主席,就準備吃子彈等語。

地檢署徐錫祥檢察長得知上開檢舉內容後,立即與陳玉華主任檢察官、邱志平檢察官討論後,責成邱志平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縣調查站、新竹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竹北分局、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等組成專案小組,停止休假,立即發動搜索,同時傳訊相關人等10人、並拘提該田姓市民代表。

檢察官訊後認該田姓市民代表及其叔、巫姓助理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而向臺灣新竹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另諭知交保3人(含1名市民代表)、搜索扣得現金20萬元、自動繳回犯罪所得共140萬元。

新竹地檢署表示,賄選乃判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最重可判至10年,呼籲切勿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鄭樺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