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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研議 禁任職陸黨政軍機構

中共公布對台31項政策後,動作不斷,企圖吸引台方人才與資金西進。陸委會表示,台灣民眾禁止任職的中共黨政軍機關(構)。圖為示意圖。(STR/AFP/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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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8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郭曜榮台北報導)中共公布對台31項政策後,動作不斷,企圖吸引台方人才與資金西進。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表示,將會同各主管機關持續檢討研議,並公告台灣民眾禁止任職的中共黨政軍機關(構)。

中國銀行日前有意招聘在中國大陸的應屆畢業台生,陸委會指出,「中國銀行」為中國大陸國有資本控股公司,是中共國務院所屬事業單位,應屬《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公告禁止的黨政軍機構。

聲明提到,中共國務院設立「中國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國家主權基金,並在其下設立「中央滙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為其子公司,「中央滙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又持有「中國銀行」64%以上股分。透過股權結構清楚顯示,中共國務院實際上對「中國銀行」具有完整控制力。

陸委會指出,台灣民眾於該行所擔任者,若為該行章程第6條所稱的「黨務工作人員」等職務,即構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不過,若國人所擔任的職務,為該行的「基層行員」、「基層業務員」等,因僅屬一般性事務,不涉及妨害我國家安全及利益,尚不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規定。

陸委會表示,在國際競爭中,人才競逐和跨國移動是正常趨勢,台灣民眾赴陸就業,若不涉及違法,政府絕對尊重人民工作及就業選擇權利。但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打壓台灣,迄今仍不放棄武力犯台,台灣民眾擔任中共黨政軍機關(構)的職務,影響台灣利益甚鉅,政府不能不謹慎把關。該會也呼籲台灣民眾,赴陸就業仍應留意遵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避免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的職務。◇

責任編輯: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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