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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移贓款黃金 湖南貪官李億龍妻子獲刑

湖南落馬貪官李億龍(圖)的妻子及其娘家人曾利用李的權勢受賄。(大紀元合成)

【大紀元2018年06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正明綜合報導)繼中共湖南省衡陽市委前書記李億龍獲刑後,其妻子楊嵐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除了利用李億龍的權勢受賄,楊嵐還被指為李窩藏、轉移現金人民幣3,000餘萬元、黃金等贓款贓物。李億龍曾被批「享受皇帝待遇」。

6月11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判決書顯示,李億龍的妻子楊嵐已於今年5月7日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一審獲刑3年。此前,2016年8月25日楊嵐被逮捕。

楊嵐現年50歲,曾擔任湖南長沙市政府法制辦主任科員。

法院指,2008年至2015年,楊嵐夥同其舅媽、姐姐、姐夫等人,先後利用李億龍擔任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和影響力,為他人在承攬工程、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取不正當利益,先後共同收受現金共計人民幣184萬元,楊嵐本人分得58萬元。

如湖南懷化市漵浦縣某鄉黨委書記夏某,曾通過楊嵐姐夫張定一請時任懷化市委書記李億龍幫其解決職務調整。於是,李億龍和楊嵐分別通過李億龍當時的祕書鄭某,向時任漵浦縣委書記李自成打招呼,幫助夏某順利擔任了漵浦縣國土局黨組書記、局長。後來,夏某分9次送給張定一現金人民幣30萬元,其中有7萬元到了楊嵐手裡。

另外,2013年至2015年,楊嵐還先後收了衡陽市某局副局長王某的6萬元,利用李億龍的職務之便,幫助王某調整為某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法院還指,楊嵐先後為李億龍窩藏、轉移贓款贓物現金人民幣3,000餘萬元、美金150餘萬元、港幣100餘萬元及價值600餘萬元的黃金及大量名貴字畫、名貴玉石、名貴象牙、名貴手錶等財物。

2018年1月,李億龍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8年。法院認定,其受賄贓款逾926萬元人民幣、貪污贓款逾142萬元、來源不明的巨額財產逾4,950萬元。

此前2016年4月,李億龍落馬。同年11月湖南省紀委的「雙開」通報指,其獨斷專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道德淪喪,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錢色交易等。

2018年4月中紀委機關報的文章還披露,李億龍長期使用公款僱用專職保姆,飛機必須頭等艙,高鐵必須商務座甚至特等座,老婆也要參照執行,下屬譏諷其簡直「是在享受皇帝的待遇」。#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