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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庇護等工卡期擬延長至1年 詹樂霞與20州總檢察長反對

左二為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 (大紀元資料圖片)

【大紀元2020年0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美國紐約報導)國土安全部(DHS)去年11月14日發布修訂草案,擬對庇護的申請、面談、工卡申請等規則進行修訂。其中一條是,針對現行關於申請工作許可(EAD)的規定。

現行規定是,申請人提交庇護申請150天後,仍沒有得到政府決定者,可以申請工作許可,而修訂草案把等待期150天改變為365天。13日,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以及全美20個州的總檢察長,致信國土安全部,就修訂發表評論,反對把允許申請工作許可的等待期限延長。

在提交給國土安全部的信函中,詹樂霞認為,規則若修訂,將使庇護尋求者申請工作許可的等待時間增加一倍以上,使他們更難獲得工作許可,使他們合法獲得勞動收入、自給自足的時間更加拖延,損害了尋求庇護者及其家人的利益,可能迫使他們為了維持生計而「打黑工」,受到剝削,對尋求庇護者不公。

同時他們無法繳稅,無法獲得雇主所提供的醫療保險或自行購買醫療保險,這樣他們則會依賴政府資助的健康保險,對州的經濟也不利。

信中說,尋求庇護者在逃離本國迫害的過程中,常被迫放棄財產。在庇護申請系統出現延誤的情況下,他們的合法工作能力至關重要。信中呼籲川普政府取消「嚴厲」的修訂。

信中還說,擬議中的規則是對1980年《難民法》的「攻擊」,該規則的某些方面「與1965年移民和國籍法」的文本「直接相反」。該提案將違反《行政程序法》。

與詹樂霞聯署提交反饋信的相關州檢察總長,包括加州、康州、賓州等20個州的檢察總長。◇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