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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下令 洛縣如延長堂食禁令需評估風險

圖為2020年12月7日,加州新的居家令實施的第一天,位於西好萊塢的一家空蕩蕩的戶外餐廳。(Mario Tama/Getty Images)

【大紀元2020年12月10日訊】週二(12月8日),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查凡特(James Chalfant)就加州餐館協會狀告洛縣禁止餐館室外用餐的訴訟作出了裁定,要求洛縣如果延長其三週的餐館堂食禁令,必須先作出風險評估。

查凡特在當天稍早作出的一個臨時裁定中說,洛縣本應考慮關閉3萬家餐館帶來的經濟成本,對餐館業主和雇員的衝擊,以及對厭倦疫情的公眾帶來的心理和情感影響。

洛縣針對餐館的限制令從11月25日晚上開始生效,法官的裁定意味著洛縣如果想在12月16日之後繼續限制令,必須先做調研。但是,紐森也才發布三週居家令,凡是處於疫情最嚴重紫色級別的縣,仍不允許開放餐飲室外服務,因此,洛縣的餐館在12月27日前仍無法開放室外用餐服務。

而且,紐森還將加州分為5個大區,凡是該區重症監護床位可用率低於15%,就將啟動三週強制居家防疫。這意味著禁令可能會再次延長。

加州的餐館行業受防疫令打擊非常大,本來很多商家投資增添了防疫設施,並遵照社交距離等改裝了室外服務區,就想趁著假日季收回一些疫情關閉導致的損失。結果,洛縣一紙禁令,室外服務也不讓開放,許多商家都表示,他們可能因此破產,永久關閉。◇

責任編輯:張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