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生活

【伊羅遜攝影】仰視與俯視

--不同的視角有不同的情感意義

【大紀元9月13日訊】一般表現英雄人物與反派人物的時候,通常機位的角度是不同的,光源同樣也不同,運用得好,一眼就能看出誰是正面人物,誰是反面人物,這是一種誇張的表現手法。

  表現形式:

  仰視—從下往上拍 通常拍攝誇張的正面人物時機位是在人物的下面,也就是仰視角度,以表現人物的高大、積極向上的正氣精神。不在於人物的近景、中景還是遠景,只要你將機位下降,把被拍攝者從視覺上增高,在導演人物把頭抬起來,不要低著頭;胸挺起來,不要哈著腰,那種高大的形象就出來了。

  表現正面人物最好陽光燦爛,表現光明,在色彩上要暖色。

  俯視—從上往下拍 俯視拍攝,用於大、全場面。在電影裡表現反面人物時,通常從上往下拍,也就是俯視,機位高於被拍攝對象的頭;或者用底光做光源表現反派人物。也不在乎近景、中景和遠景,只要你把被拍攝對象的頭低於觀看者的視覺,那個人物個子再高,他也在你的眼下。 所以,一般拍新聞攝影、手持相機的人最好個子高大一些,或拿一個一米高的輕便梯子隨身攜帶。

  表現反面人物環境要陰晦(要清晰,曝光要充足),在色彩上要冷調,或把畫面調成一個冷色調,讓它色彩的偏色、誇張,或者調成黑白色或者老照片似的深藍色調(但是要注意它的清晰度和反差)。

  如果把俯視和仰視的圖片放在一起,那麼就會有一個對比的作用,高大的就更高大,低矮的就更低矮。

  仰視與俯視--不同的視角有不同的情感意義,角度越高或者越低,越顯得誇張,表現力越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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