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夫妻分居分開報稅需註明配偶資料與分居說明

人氣: 19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六日電)台灣的夫妻扣除額今年五月報稅就可以從新台幣6萬7000元增加到8萬8000元,對許多夫妻來說是好消息。不過,分居的夫妻該如何報稅,財政部北市國稅局表示,夫妻雖然可分開辦理結算申報,還是得在申報書上註明「已分居」,以便稅徵機關最後合併結算,否則會被要求補稅與罰鍰。

國稅局指出,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的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等有各類所得者,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若夫妻尚未離婚,不得以私人感情問題分開申報;若夫妻因分居而分別向戶籍所在地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但還是要申報書上填明配偶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及註明「已分居」。否則,經稽徵機關查獲歸戶合併課稅時,會被補稅與罰鍰。

國稅局強調,夫妻於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除夫妻一方符合被扶養條件而被他人申報扶養,或結婚、離婚當年度,可分開申報外,在婚姻關係存續的年度中,都應合併申報繳稅。若因分居,則應依規定據實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內填載註記,以免遭受處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