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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辦理「2007年新事業發展與投資評估研習班」

【大紀元10月22日訊】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訂於民國96年11月29日至研習期間學員之學雜費、住宿費由僑委會負擔,至往返機票自理。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1月8日截止,意者可逕洽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心張小姐,電話:770-451-4456。

(亞特蘭大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供稿)(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