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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送簡訊價差過大 台基會籲NCC調降簡訊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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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八日電)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程仁宏今天表示,光是過年,電信業者靠簡訊就進帳新台幣3億元;但是經查網內傳送價差2.3倍、網外傳送1.8倍,而且月租費也不能抵通話費,呼籲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除要求業者調降簡訊費率,並應折抵月租費。

消基會今天召開「簡訊收費方式大調查」記者會,會中程仁宏引述媒體新春期間的報導指出,光是除夕及大年初一這兩天,估計就超過1億8000萬則簡訊傳出,平均每人收到7則以上,電信業者光靠簡訊進帳就可形成特殊的「拜年經濟」。

消基會於對市面5大電信業者進行調查,包含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及威寶電信;結果發現「網內傳送」價差2.3倍,其中中華電信每則1.3元,最貴是遠傳電信每則3元,台灣大哥大與亞太電信每則2.5元,價差1.7元。

「網外傳送」價差也達1.8倍,最低是中華電信每則1.7元,最高是台灣大哥大、遠傳及亞太,每則3元,價差1.3元。

消基會秘書長游開雄指出,這5家業者的月租費雖然都可以折抵通話費用,但卻都不能折抵簡訊費用;相關優惠也未必比較便宜,提醒消費者依個人使用情況選擇性辦理。

程仁宏強調,上述情況顯示手機費率還有調降空間,而NCC 2006年12月宣布,今年4月1日起,連續3年調降手機、ADSL及行動電話預付卡費用,但是手機費雖調降了4.88%,主管機關NCC卻未對簡訊不能折抵月租費及費率調降提出方案,消基會也呼籲NCC具體規範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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