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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萬業者未提勞工退休金 滯納金罰款達45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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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三十日電)勞工退休金新制上路近兩年,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統計,仍有一萬三千多家業者未依法提繳退休金,累計滯納金罰款高達新台幣四十五億元之多,是欠繳金額七倍以上,恐拖垮不少中小企業,勞委會有意修法降低滯納金,增訂定上限。

依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未按時提繳或繳足退休金的雇主,每逾期限一日,加徵其應提繳金百分之三的滯納金至應繳金額的一倍為止,仍不繳足者,則按月加徵應繳金額二倍的滯納金至繳足為止。

換句話說,若雇主欠繳六千元退休金,將被按日加徵一百八十元的滯納金至一萬二千元,屆期再不繳足者,按月要再加徵各一萬二千元滯納金。以三個月計算,雇主所需繳納的滯納金即從六千元,增至三萬六千元,負擔驚人。

根據勞委會統計,目前全台欠繳勞退金的業者達一萬三千多家,欠繳金額約六億多元,平均每單位欠繳四萬多元,月欠繳金額六千多元。

民主進步黨籍立委陳重信(僑選)表示,從統計資料不難發現,欠費單位多是中小企業,可能因一時的周轉不靈而欠繳勞退金,卻得面臨無上限、不符比例原則的天價滯納金,無力清償下,有的乾脆直接宣布倒閉。

陳重信說,勞退條例現行規定加徵滯納金的倍數,是勞工保險條例的十五至三十四倍,且未訂定上限,過高的處罰倍數恐造成企業無力負擔、難以經營,倒楣的還是勞工,因此,贊成訂定上限為「每逾一日加徵其應繳金額百分之零點一的滯納金至應提繳金額之百分之三十為止」。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侯彩鳳(不分區)質疑,此舉根本是在為不肖業者開脫、解套,要求應等勞退新制實施滿兩年後,再一併檢討並提出相對應版本。

立法院衛生環境及社會福利委員會上午原本排定審查這項修正草案,但在無法取得共識下,又有多名代表勞工立委缺席下,決定擇期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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