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私至大陸演出違合約 法院判立威廉賠32萬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舜薇台北十六日電)藝人立威廉在去年五月間私下安排至大陸演出,被所屬的經紀公司控告違約並索賠新台幣三百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立威廉確實違反雙方合約規定,必須支付違約金,又審酌實際損害情形後,最近判決他應賠償經紀公司三十二萬元加利息。全案還可以上訴。

新加坡籍的立威廉在2004年與星訊廣告公司簽訂短期模特兒經紀約,受引介到台灣工作,還爭取到三立電視台戲劇「天國的嫁衣」演出機會,雙方合作愉快,因此又簽定延長三年專屬經紀合約,合約日到2007年五月間。

不過,立威廉卻在合約到期前後,自行安排至中國大陸公開演出。星訊公司認為違反合約期間所有演出必須由公司專屬接洽的規定,因此訴諸法律,要求賠償違約金三百萬元。

立威廉方面認為金額過高,並主張大陸的演出事先有經過星訊同意,且性質為接受專訪。星訊公司僅是他的「模特兒及表演工作專屬代理人」,因此大陸演出並不受合約約束。

北院審理認為,立威廉在大陸的演出包括錄製綜藝節目、電視電台訪談、以及跟影迷公開會面等,確實屬於雙方合約中所約定的「影視演出」、「媒體宣傳」等範圍。另外,立威廉在合約到期前私下安排演出,也違反雙方所簽訂的合約。

至於應付的違約金部分,北院指出,雖然合約中規定金額為三百萬元,但若以星訊抽取四成藝人酬勞的慣例來衡量,則立威廉在大陸私下演出四天,星訊受到的損害至多為三十二萬元,與三百萬元差距懸殊,因此斟酌減低金額。除此之外,立威廉還必須從原告訴狀送達的隔天起算,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支付利息。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