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名人

【時人翦影】改革與正義形象--王清峰

【大紀元4月29日訊】

‧最受矚目的新閣員

2008年4月21日,受中華民國總統當選人馬英九委任組閣的候任行政院長劉兆玄,公佈第一波內閣名單。其中最受矚目的就屬法務部長王清峰。

曾於1996年與陳履安搭檔參選中華民國正副總統選舉,王清峰雖然落選,但卻是第一位參與總統大選的女性候選人。

應該沒有人會反對說王清峰是「台灣婦女權益急先鋒」。她自1987年有感於媒體報導大量少女遭父母所賣,被逼從娼,決心長期從事雛妓救援及協助工作,於1987年8月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1990年,成立「百合中途之家」收容中心。

1992 年,王清峰成立「慰安婦申訴專線」,開始展開受害人認証訪查及協助工作,致力於台籍慰安婦真相之揭發。1997年,開設婚姻受暴婦女專線,投入協助工作。 1998年訪問台籍慰安婦,拍攝成「阿媽的秘密—-台籍慰安婦的故事」紀錄片,該片獲1998年金馬獎最佳紀錄片獎。1999年推動「強姦罪告訴乃論改非告訴乃論」及「若罰娼亦罰嫖」相關修法工作、並出版「台灣慰安婦報告」一書。

‧投入921災後重建與319槍擊案真相調查

1999年921地震後,王清峰投入災後重建工作,募款並參與協助災民房屋重建,其後並輔導農民改種台灣本土優良肉桂樹,增加其收益並改善水土保持,迄今仍努力協助農民開發肉桂不同商業用途、增加銷路。

她2004年應邀擔任319槍擊案真相調查委員會。2005年中華民國任務型國代選舉中,獲張亞中等150人聯盟提名並當選,但未就職即退出該聯盟,放棄代表資格。

大陸人民網用「有口皆碑」4個字形容王清峰的公眾形象,說她的事業是為了「婦女的眼淚,兒童的哭聲,阿嬤的傷痕」而努力。

‧成立「婦女救援基金會」援救雛妓

王清峰出身醫生世家,從小生活優渥,沒畢業就考上了律師。但那個時候,婦女在台灣還沒有現在的地位,被錄取的女律師並不多見。王清峰因此不斷接到有關家庭暴力、虐待、拐賣少女等案件。

當年台灣婦女權益最嚴重的莫過於雛妓問題,數不清的小女孩被親生父母賣到娼館,她們的世界是娼館裡一間間不見天日的小房間。這種情形尤其以原住民女孩子最為嚴重。

1987 年,王清峰和律師沈美貞等人成立了「婦女救援基金會」,她擔任義務律師團團長,決心為那些飽受摧殘的女孩子展開長期的抗爭。她們認為僅僅給雛妓們法律的援助是不夠的。畢竟法律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這些女孩子雖然被救出來,心靈的傷口卻難以痊癒,還要面臨庇護、經濟等問題,王清峰希望藉基金會力量,建構一個救援、安置、心理輔導的機制照顧這些人,讓她們重新站起來,也希望推動社會教育,改變社會對貞操的觀念。

為了搶救這群孩子,王清峰跑遍全台各地,最讓她心疼的是15歲的女孩「小玉」,13歲便被父親賣到台南的旅館賣淫,每天接客30次,還染上梅毒,有一天絕望的小玉從旅館三樓窗口跳下摔斷了腿,爸爸和人口販子還到醫院全天監視,小玉偷偷塞了一張紙條給護士,上頭隻寫著:「救我!」

經過婦援會和檢警單位幾番波折,小玉的爸爸終於被抓,擔任小玉監護人的王清峰親自南下到醫院接小玉,擔架上的小女孩瘦得隻剩一把骨,抱著王清峰痛哭失聲,直喊「媽媽,我好痛!」

‧為援救回來的乾女兒準備嫁妝

多年來,雛妓、被強暴、亂倫等性侵害的不幸少女,成為王清峰收養的乾女兒,簡直不計其數。有幾個有了歸宿,王清峰還會一一為她們準備項鏈、戒指當嫁妝。

1991 年,韓國婦女團體正式向日本法院提出訴訟,控告日本政府在二次大戰時期強徵亞洲婦女擔任慰安婦的惡行,第二年,日本學者証實台灣當年也有婦女受害,王清峰當下主動展開協助台籍慰安婦的工作。幾年下來,她和婦援會的社工奔波台灣各地,實際了解了六十多位慰安婦當年的心酸故事,還遠赴日本、韓國、美國和歐洲,傾全力為她們爭取日本政府的道歉和賠償。

1992年12月9日,王清峰帶著一位阿嬤到東京參加「日本戰後賠償國際公聽會」,這是台籍慰安婦第一次站上國際講台,對日本罪行做見證。除了為老老少少的女人付出關懷,王清峰十幾年來更自掏腰包貼上幾百萬元家產。婦援會工作人員透露,王清峰每年為慰安婦求償案去日本等國七八次的旅費全是她自付,沒有向基金會申請過一毛錢。更早,在婦援會剛成立時,有一次舉辦募款餐會收到上百萬元捐款,卻被會計捲款潛逃,那時為了不傷害婦援會的形象,身為董事長的王清峰決定不讓事情曝光,她一個人湊足一百多萬元把錢墊回去,沒有打擾其他董事。

921大地震,王清峰任震區受損家園復建服務團團長,在災區前前後後待了一年,幫助災民重建家園。

‧改革與正義的形象備受馬英九肯定

王清峰還是馬英九夫人周美青,在政大法律系的同班同學,當年,王清峰當選十大傑出女青年就是馬英九推薦的,十分欣賞王清峰個性的馬英九,在台北市長任內,曾找過王清峰當副市長被婉拒。這次劉兆玄公佈王清峰將出任新政府法務部長,一般相信,是馬英九早就已經屬意王清峰擔任這個象徵改革與正義的職務。

王清峰簡歷

王清峰

1952年1月1日生

學歷:

台灣台南人

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畢業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畢業

經歷:

監察院(第二屆)委員

(1993年4月29日-1995年10月23日)

執業律師

婦女教援基金會創辦人

婦女教援基金會第一、二、三屆董事長

婦女教援基金會顧問

臺北律師公會第19屆理事兼婦女問題研究委員會主任委員

臺北市訴願委員會內政家庭暴力委員會委員

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總會監事

國觀會董事

921震區受損家園復建服務團團長

現任:

法務部(第十六任)部長(候任)

(2008年5月20日-)

──轉自《1111人力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