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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捐助候選人限制條款 藍委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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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彭顯鈞/台北報導〕台灣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昨天審查「政治獻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同意建立「政治獻金返還制度」,至於「黨產捐贈限制條款」,由於國民黨立委吳育昇堅決反對,朝野仍無共識。

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和國民黨團所提版本,由於政院版主張限制政黨對其推薦公職候選人的政治獻金捐贈金額上限,包括正、副總統候選人的上限是二千五百萬元、立委是一百萬元,即所謂「黨產捐贈限制條款」;政院強調,考量各政黨黨產差距甚大,如果允許政黨以其黨產無限制捐贈其推薦的候選人,將形成政黨競爭不公平的狀態。

但擔任會議主席的吳育昇認為,上述條文「爭議過大,對修法沒有實益」,裁示先行保留。

至於國民黨團主張提高政黨及擬參選人收受政治獻金的額度,則遭民進黨團批評為「政商勾結條款」,吳育昇也認為不妥,朝野同意,不採納國民黨團版的主張。

現行政治獻金法並未規定「返還制度」,多位立委表示,收受政治獻金後,若捐贈者有不良意圖,卻無法退回,顯不合理;經過討論,委員會初審通過,明定符合規定的政治獻金,但不願收受者,可在收受後一個月內返還。

收受政治獻金開收據 以利查核

朝野也同意,只有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可以收受政治獻金,並開立收據,以利政治獻金的查核與公開透明。

此外,現行政治獻金法規定,不得收受有累積虧損營利事業之捐贈,朝野立委都認難以查證,指該規定很不合理,「難道開口去問捐贈者,你們公司有賠錢嗎?」經民進黨立委葉宜津提案,通過修正條文,規定應由主管機關建立資料庫,以供查詢。

委員會進行到中午時,現場只剩下主席吳育昇和兩位民進黨立委,民進黨團希望延長會議時間完成初審,但除吳育昇外,無其他藍委在場,兩位民進黨立委也要離開,以致人數不足,逐條討論無法進行,會議只好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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