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五月天演唱逾時 國家體育場開罰45萬

人氣: 5
【字號】    
   標籤: tags: , ,

【大紀元12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7日電)五月天5日在高雄市國家體育場開唱。高雄市國家體育場管理處今天指出,演唱會逾時 140餘分鐘,且深夜噪音擾民引來附近住戶抗議,將依違約逾時演唱,開罰新台幣45萬元。

國家體育場管理處處長謝季燕表示,高雄市長陳菊無視環保噪音規定及演出合約時間限制,「違法承諾」五月天儘量唱,她無法苟同。她也對五月天作的錯誤示範深感遺憾,並希望日後在國家體育場舉辦的演唱會團體,下不為例。

謝季燕說,五月天與管理處簽訂的演出合約是至 5日深夜10時為止,每逾時演出15分鐘要繳交 5萬元場地使用費,作為逾時罰款。當晚10時以後,管理處不時利用現場大螢幕,打出「請注意逾時演出」通知,提醒台上演出人員自制,但五月天卻執意繼續唱下去,直到隔天凌晨零時20餘分才結束。

謝季燕表示,五月天逾時140餘分鐘,共逾時9個15分鐘時段,最後 1個時段未達15分鐘不罰。每個逾時時段需罰 5萬元,共計需罰款45萬元,將連同場地租用費向主辦單位收取。

她指出,陳菊當晚10時餘到場,五月天主唱當場在台上說,「不是沒有逾時問題嗎?」陳菊竟當場點頭。陳菊在演出前還對五月天說,「儘量唱,噪音問題我負責」。

謝季燕說,五月天當晚逾時演出引起鄰近住戶抗議,高市府1999專線充斥抗議電話,但1999專線接獲後竟向來電民眾聲稱那是體委會的事,使得當地民眾怒向體委會抗議,試問陳菊這是負什麼責?

謝季燕表示,高市府結合五月天演唱會行銷高雄,管理處樂於協助促成,但陳菊及五月天帶頭違法作錯誤示範後,惹來民怨,市府又無積極作為,實在不妥,也令人遺憾。

對此,高雄市長辦公室不回應,指示由協辦五月天演唱會的高雄市政府觀光局說明。觀光局表示,為了要讓國家體育場有更好的經營與利用,盼在管理方式應具備適度的彈性,希望用「彈性」取代「僵化」,以免國家體育場淪為蚊子館。

觀光局指出,五月天演唱會的承商「相信音樂」已公開表示會遵守合約精神,允諾與管理處協調逾時場地使用費事宜。觀光局表達支持雙方就契約內容解決爭議的立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