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

紐省教育廳將重審HSC特別照顧條款

【大紀元2月4日訊】(大紀元記者趙海德編譯報導) 紐省高中會考成績在去年12月17日公佈之後,部份考生、家長及老師向媒體及教育廳反映,一些學校可能濫用特殊照顧規定,不當地給本校考生簽發「(因身體原因等)需特殊照顧」的證明。

省教育廳長弗思(Verity Firth)日前明確表示,她會很快與中學校長聯合會、學習管理委員會(the Board of Studies)主任班尼特(John Bennett)等討論,並重新評估相關的規定,以保證對所有考生的待遇公平合理。

根據悉尼晨鋒報(The Herald)消息,高中會考特殊照顧規定主要是為身體狀況有問題的考生而設,常見的照顧方式包括:適當延長考試時間,為患糖尿病, 慢性疲勞症,手腳多汗等考生提供代寫人員等。

據悉,在2008年高中會考中,一些私立精英中學有高達30%的考生持有「需特殊照顧」證明,而公立中學則平均只有6.6 %,這種現象自然讓人懷疑是否有人濫用特殊照顧規定。

也有監考老師和家長向媒體反映了一些會考中的不合理現象,如有的考生得到了長達3個小時的額外考試時間,有的考生(因有特殊照顧證明而)不需要參加考試,而只靠平日學校裡的評估結果就能獲得會考的高分數,有的考生還在考試中的休息時間裏答卷。

現為中學校長的麥克艾品(Jim McAlpine)認為,只有那些身體確實有問題且持有醫生證明的考生,才可以享受特殊照顧,而從實際執行情況來看,現在應該是對特殊照顧規定進行全面評估審查的時候了。

對此,省教育廳長弗思的一位發言人表示,弗思將會同中學校長聯合會、學習管理委員會等部門,重新評估審議相關的規定。

與此同時,學習管理委員會的一位女發言人表示,對申請特殊照顧,委員會訂有嚴格的申請、審批、監管等規定,由醫療專家、高中校長(1名)、教育心理專家、視力和聽力評估專家組成的審查小組會對每名申請照顧的學生情況進行評定,並提出相應的建議,最後委員會的資深官員再對建議做最後審定,以此保證此項規定在全省範圍內公平合理地執行。(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