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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拘提草率起訴 監院彈劾檢察官黃朝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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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5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現任高檢署智慧財產權分署檢察官黃朝貴在擔任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期間,違法拘提、草率起訴被告,而被告後來被判無罪且獲冤獄賠償,今天通過彈劾案。

監察院下午召開記者會,提案監察委員高鳳仙指出,黃朝貴濫權起訴,侵害人權重大;另一外提案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今天如果不彈劾黃朝貴,可能會使老百姓對司法威信產生不信任感」。

高鳳仙指出,陳情人王大木於民國97年10月前來監察院陳情,王大木於87年間與林根本原是合夥人,後來拆夥,產生競爭,王大木開了另一家做鞋公司。

後來,林根本與台南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刑事組小隊長王慶樑,找了10幾個秘密證人陷害王大木,做了不實的筆錄,然後向台南地檢署誣告王大木流氓犯行,涉及恐嚇取財、持槍強盜等犯行,全案由黃朝貴偵辦。

高鳳仙表示,黃朝貴偵辦此案,違法拘提,未經合法傳喚逕行拘提,於88年3月23日對王大木提起公訴,但起訴書內容,有許多違背經驗法則,後經台南地院獲判無罪。

楊美鈴指出,這個案子,結合警察做出不實指控,但檢察官因未詳加查明,差點變成幫兇,後來被害人獲得無罪,也得到冤獄賠償。

彈劾案文指出,黃朝貴偵辦本案,拘提、調查及起訴過程,均有違失,違反刑事訴訟法、「檢察機關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公務員服務法等規定,依法提出彈劾。

彈劾審查會,經投票以8票「成立票」對3票「不成立票」,多數表決通過這項彈劾,並決定公布。彈劾案將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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